4月1日,西安小寨银泰城门口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造成1死3伤。而酿成这一惨剧的凶手据信是一名精神病患者。那么,带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应该如何管理?他们又会给家庭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对于黄女士来说,患精神疾病的弟媳给她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负担,更难消解的是这几十年精神上的苦难。
“武疯子”伤人并不鲜见,并成为危及公众安全的社会性问题,不时被报道的精神病患者伤人和致人死亡的事件,对整个群体的风险形成了放射性效应。在很多人看来,把精神病患者放到家庭之中,如同在身边植入了一个不确定的“炸弹”,随时都有引爆的可能,因而在系列的精神病杀人案出现后,“何以不实行强制治疗”便成了很多人心头的疑问,也成为化解安全风险的最好办法。
2013年5月实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对精神病人送医必须尊重本人及其家属意见,在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时,当地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自愿原则”是此次立法的亮点,也是防止“被精神病”的兜底条款,这一原则不能因为暴力个案而被废弃,否则就会造成历史的倒退。更何况,全国精神病患者的数量庞大,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29.7万例,患者管理率达到73.2%,其中96.9%的患者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要全部实行“强制治疗”并不容易,也很难实现。毕竟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千差万别,一部分人有暴力倾向,另一部分人则没有,不能等同看待和一刀切。
同时还应看到,在数量庞大的群体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患者高达83.6%;18岁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76.1%,患者贫困率达55.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极为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贫困率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治疗依从性低,缺乏足够的家庭和社会支持。还应看到,在现实中,一个家庭一旦有了精神病患者,往往会处境艰难甚至陷入绝境,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住院治疗的不超过12万,这些数量庞大的群体还未能进入公共政策的范围,也未能被整个社会所关注。
2011年,有统计称:精神病患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相比于庞大的群体案例来说,个案就显得微不足道。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和影响,也使得很多人错过了被送入正规医疗机构救治的机会。但根本原因在于,国家在治愈精神病患者公益项目上的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于精神病人的实际需要,从预防、救治到救助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巨大的缺陷和严重的不足。在很多地方,精神病患者的救治还没有完全纳入医保,虽然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不过家庭的负担依然不轻,再加上对精神病人照顾所需要的人力支付,最终会成为家庭难以承受的负担。
强制治疗不是唯一出路,也是无法承受的公共责任。那么,如何防止和减少暴力事件,除了强制治疗外,有没有更好的措施?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将来的唯一出路。即在以公共责任为底的情况下,以家庭为主体,以强制治疗为辅助,充分调动和利用一切社会资源,密织一张强大的责任网,在给家庭减负的同时,让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更为严格。
其实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措施上也没有更新的提法,除了家庭、社区、单位和政府要共担责任外,还应在政策上更有张力和更加多元,比如将精神病人的治疗全额纳入医保,对照顾的家庭人员实行补助,对特困家庭实行关怀和救助,然后再辅以出台更为优惠的政策,比如税收、土地、公共财政补贴等,让社会资本和其他群体,参与到精神病防治体系中来,从而建立从政府、市场、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等全方位参与的体系。只有以不抛弃、不遗弃的责任为底线,“武疯子”才不会成为公众安全的忧思。(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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