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讲责任,也讲制度,还讲利益,才能让扶贫工作在领导干部的日程表中排在更靠前的位置。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因为权重加大,而在各种考核中弄虚作假。
“扶贫”一词,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变得更为重要。除了中央层面三令五申地强调——23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刚刚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地方层面也正在行动起来——据报道,近日,甘肃省在精准扶贫中落实干部能上能下,24名贫困县领导因扶贫业绩而仕途迥异。
这24名领导中,有3个贫困县的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因扶贫绩效考核“一般”而被组织调整。同时,还有8名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因为扶贫业绩突出被提拔、重用,10名县长转任县委书记。虽然是以“调整”委婉表述,但有升有降、有上有下,还是一目了然的。这一举措,让扶贫成为与领导干部个人利益攸关的事,应能产生更大工作压力、激发出更多工作动力。
应该说,中国的扶贫成绩巨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主导。不过,在这样的扶贫路径下,也难免会出现各种与行政有关的问题。常年来刊发读者来稿的《人民日报》“今日谈”栏目,就有很多对扶贫问题的反思。比如“建盆景”“造花盆”,把扶贫变成政绩工程;比如为了所谓公平而“轮流坐庄”,让扶贫变成了分钱分物;再比如扶贫政策不到位,大量资金“打水漂”。这些具体问题都说明,在扶贫的“中国模式”下,领导的能力与态度,决定着扶贫的成效。
也正因此,扶贫的大方向明确、大目标确定之后,需要的是在落实中提升领导干部的扶贫绩效。在这方面,我们既有正面经验,也有负面经验。有人认为中国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就是“地方锦标赛”给予的晋升激励。而在计划生育、信访等方面的“一票否决”,也曾经广受诟病,催生不少恶政。如何在扶贫工作中用好这些杠杆,决定着能不能在未来五年,带领7000多万人摆脱贫困。
一方面,可以如甘肃所做的,加大扶贫在考核中的比重,在“能上能下”的原则下,让领导干部的利益与扶贫的业绩“绑定”。既讲责任,也讲制度,还讲利益,才能让扶贫工作在领导干部的日程表中排在更靠前的位置。另一方面,精准扶贫,也要“精准考核”。这需要进一步明确考核的指标体系,既包括经济增长、脱贫人数,也包括民生内容、社会发展。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因为权重加大,而在各种考核中弄虚作假,助长了那些形式主义的歪风。
贫穷是社会的伤疤,减贫是政府的天职,扶贫济困是人类的良心。说到底,让更多人免于困顿,不仅仅是疗伤、履职,更是为了良心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