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云绘
单位违规盖楼配车、乱发津贴补贴,被要求整改,却迟迟不见行动,责任在谁?如何追究?
近日,湖北省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电视电话会,通报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7起案件。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原局长、原纪检组长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双免职”。一周之后,湖北省纪委召开全省落实监督责任推进会,又通报了5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上半年,因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湖北省已问责340人。
动真格引起震动,市县出细则促“一把手”履职尽责
湖北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办公用房面积普遍超标,存在违规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这些问题被省委巡视组指出并被要求整改后,省地税局党组没有严肃认真对待,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此,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许建国负有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原纪检组长许国勇负有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鉴于此,省委决定分别免去这两人的职务。
武汉市洪山区委书记刘涛对区委办公室违规发放商业预付卡问题失察,没有发挥表率作用,在对有关通报是否做出批示问题上弄虚作假,为此,武汉市纪委对刘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汉市委将其调离区委书记岗位。
处理决定公布后,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引起震动。
省交通厅厅长尤习贵说,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而被免职,某种程度上,比干部违纪违法的通报更让人警醒。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说,7个典型案例警示我们,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必须挺在前面,要负首责、主责、全责。
被通报当天,湖北省地税局就开始自查自纠行动。7月17日,省地税局对系统内8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据湖北省委办公厅介绍,目前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都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用严密的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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