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新华社记者李丹发表了《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引发全民关注。随后,《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于7月9日发布了《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一文,称李丹的报道是“假新闻”。
7月12日,李丹回应“僵尸肉假新闻”事件,认为自己的报道不是假新闻。理由是,各自认为的“僵尸肉”定义不同。洪认为为3“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但李认为,除了“封存几十年”外,过期几年的冷冻肉品难道是可以安全食用的“放心肉”吗?此外,
广西食药监局局长韦波在接受央视《朝闻天下》采访时称,“这些牛肉,不少冷冻多年,甚至数十年,可能存在变质问题。一些商贩还会把好肉和变质肉搀在一起卖。”也就是说,冷冻数十年的肉品是存在的。
对于媒体的不同报道,7月12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了通告,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称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僵尸肉”是公众对过期变质冻肉的形象说法。至于过期多长时间算“僵尸肉”,现在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和公认的标准。如果标准严一些,超过冷冻期一天的食品也应视为不合格,称为“僵尸肉”也不为过。
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确切的事实证明“冻龄”达30年或40年的肉类存在,指称“僵尸肉”就可能有些言过其实。因此,需要核实广西食药监局局长韦波所指的有些冷冻牛肉时间达数十年的“数十”是多少年。这也涉及新闻的真实性,严格地讲,夸大事实也是新闻真实性的大敌,不应当视为真实。不过,公众只是在消费这道“僵尸肉”新闻大餐,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去核实这一新闻是否有夸大,例如,冷冻的时间到底有多少年。
不同媒体报道“僵尸肉”的掐架自然涉及信息爆炸或信息多变万化时代的新闻报道原则。其实,从古至今,新闻报道走向专业和学术的殿堂之时,就有无数的规则、标准和管理为其奠定基础,在今天,更是体现专业内外所共同认可的一些原则。比如比尔·科瓦齐 / 汤姆·罗森斯蒂尔的《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其中的第一条就是新闻工作首先要对真实负责。
对真实负责的条件或得以实现的另一个要素便是,新闻工作的实质是用核实进行约束。显然,“僵尸肉”的报道并没有对“僵尸肉”的时间进行严格的界定,这就有可能造成事实的不精确。虽然从广义上来讲,凡是冷冻过期的肉品都可以称为“僵尸肉”,但是,在具体的冷冻时间上确实需要界定。即便尚无专业的定义,也需要注明,冷冻几十年的“几十”是20、30,抑或是40、50年,如此,才能让公众对事实真相更信服。
严格格地讲,在今天的信息时代,新闻产生了某些变化,如新闻的真实性受到蚕食。在信息爆炸的情况下,新闻工作者现在倾向于或忙于把消息尽快发布出去,以获取关注,而疏于或懒得去核实消息的来源和精准。也就是说,新闻工作者更加重视传播消息,而忽略了核实消息的工作。
由此,就成为专业人员所声称的现在的一种新闻,断言式新闻(journalism of assertion),而且正在颠覆或推翻传统的确证式新闻(journalism of verification)。断言式新闻的本质是想当然,以为是如此,当然是结合现实情况进行的一种逻辑推论,如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多,出现“僵尸肉”是一种必然。但是,断言式新闻只是做了前一半的工作,后半部的工作却忽略和却失了。相反,确证式新闻正是在后一半上下功夫,其核心或本质就是,对消息来源和过程进行核实、查证、旁证和确认。
显然,在互联网时代,在人人都可以是自媒体时代,谁都可以成为新闻源,谁都可以发消息的情况下,不只是出现了断言式新闻而忽视了确证式新闻,而且新闻报道还走向其他的形式,例如出现肯定式新闻(journalism of affirmation),即肯定和迎合公众已有的一些理念和价值判断,而不是对新闻先进行查证和质疑。这类新闻或消息最容易出现在谈话节目中。
进一步发展,在网站的贴子、网络聊天中,又出现了第四类消息或新闻,聚合式新闻(journalism of aggregation),这些消息当然无法分清是流言还是真实情况,或者只是消息发布者的想当然,没有核实而且也没法核实,只是“据说”,如果使用者要采用和采信,必须自己去核实。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新闻要保持自己的专业可信度,就必须永远保持新闻基本原则的第一条,要对真实负责。对真实负责的态度和行为便是核实消息来源、细节,并经过不同的消息源互证。如果坚持这一点,就正是互联网和自媒体永远不可能战胜传统媒体的地方,因为,传统媒体有各个环节来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其实,当进行核实之后再发布新闻和消息,尽管迟于网络和自媒体消息,但就真实性而言,也远远优于没有和无法核实的网络和自媒体消息,这才是传统媒体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所在。“僵尸肉”报道固然有合理的内核和基本的事实依据,但事实的精准度或精确度显然也有待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