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不仅是对呼格冤魂的敬意,还有对多名受害者的告慰,更在为我们树立起法治中国的全新标签。呼格的悲剧必须有人负责,但这同样离不开法治精神。
呼格吉勒图的平反昭雪,让人们感受到了法治中国的公平与正义。然而,真凶一日未伏法,这份迟到的法治标签,就还只是半成品。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法槌庄严落下,对赵志红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一方面,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另一方面也驳回了可能会减轻处罚的一些辩解。这让善良的人们清晰望见法治的力量,值得标注与反思。
可以说,赵志红案前后的调查、审理,虽然几经波折,但在舆论与司法机关的合力下,始终朝着正义的方向前行。这一次,内蒙古高院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体,运用程序适当,凸显了法治精神与程序正义。可以说,此案不仅是对呼格冤魂的敬意,还有对多名受害者的告慰,更在为我们树立起法治中国的全新标签。
真相只有一个。我们相信,法律一定会将还原真相、除恶扬善的进程推至最后一步。往后,还将会有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程序,同样要保障人权、全面客观地认定法律责任,完成宪法赋予司法机关的神圣使命。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决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是我们共同的法治愿景。
把赵志红案办成铁案,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由于本案涉及强奸等受害者隐私,不能完全公开是法定要求。这个条件下,如何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需要拿捏好法治平衡。并且,从中汲取教训,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审判真正地不受权力、利益、情绪、舆情的干扰,只对真相与法律负责,才能釜底抽薪,不让悲剧再上演。一定意义上,这比个案更紧迫、更重要。
与此同时,人们也关注酿成悲剧的背后推手。前两天,网上传言呼格冤案原调查组组长冯志明“被双开”,不少网民拍手叫好。然而,不久此消息即被辟谣,证实属于乌龙。呼格的悲剧必须有人负责,这毫无疑问,但,这同样离不开法治精神,不能只凭情绪来办。扎扎实实地调查取证,公开公正地审理裁决,才会还呼格及其双亲一个公道,也才能避免可能的误判,把法治精神体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无论大案小案,一件件、一桩桩,全部交由法治来办,是法治中国最弥足珍贵的印迹。其实,很多冤假错案最初可能都是出于盲目的愤慨,失掉了理智的评判,才让“命案必破”的逻辑取代了“法律至上”的威权。刑事、民事责任判定,需要法治,行政责任的追究,同样也离不开。唯此,这份鲜血换来的标签,才能够真正不朽,刻在人民对法治的共同信仰里。(井桥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