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深圳从29日18时开始实施汽车限购,有效期暂定5年。每年暂定指标10万个,按月分配。其中,2万个指标只针对电动小汽车,采用摇号方式;8万个普通小汽车指标,50%采用摇号,50%采取竞价。
新京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此前深圳市的相关负责人曾多次公开强调并承诺,“深圳对私家车不限行不限购,将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市民出行方式”,“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在这种背景下,“深圳限牌”政策还是猝然降临,明显违背了上述“言犹在耳”的政府承诺。且“突袭”得更加迅速——下午传出消息,晚六点便开始限牌,如此言行不一的做法,让曾对政府承诺报以充分信任的广大市民情何以堪?此次深圳出台的汽车限牌政策,不仅是对自身承诺的一种失信,同时事实上也是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法治原则精神的一种“失信”。
华商报发表曾颖的观点:舆论对此一片哗然,当是情理之中。反对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如此重大的关乎民生的决策,却是由不需要买车的人拍脑袋决定买车人的权利,在决策机制上有巨大的漏洞和缺陷;其二,决策是在“环保”之类堂而皇之的理由下做出的,又一次以环保的名义将普通民众的正常消费“妖魔化”——而另一方面,在许多时候,地方政府在整治对污染更严重但实力更强大的企业时,下刀的难度却要大得多;其三则是指标大幅度压缩,但“竞价”名额却大幅上升,这其中产生的潜在的“灰色利益”走向,令公众担忧;第四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此前不久,该市刚刚将路边停车收费上调至每半小时10元,而且还信誓旦旦辟谣不限购。如今,收费上去了,购还是要限,反谣为真比川剧“变脸”还迅速,确实让民众对政府的“公信力”不敢做太深入的解读。
小蒋随想:社会重视强调诚信,金融机构建立信用记录,针对的都是当下多发的不诚信行为。一旦某人在信用上有了“污点”,在求职、贷款等诸多方面将面临“闭门羹”。上述道理再简单不过,可不但某些个人还在图一时的诡诈小利,而且某些地方的管理者也没“高明”到哪里去——面对负面传闻,一些地方行政者的“辟谣”被证伪,“撒谎”让地方政府形象扫地;有的地方年初宣称要为群众办N件实事,年底盘点却少有兑现;至于地方政府前脚否认“限牌”,后脚“迅雷不及掩耳”翻脸不认账,更已不止一次出现。地方管理者“耍赖”,既凸显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权力不受约束式傲慢,更是行政者对诚信的弃守。如果地方政府都不做诚信的表率,让公众情何以堪?
太原警察在讨薪女丧命中是何“角色”?
背景 :周口女工周秀云太原讨薪死在太原龙城派出所一事引起关注。事后,龙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刘金润称,网上“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是有人在误导网民。但据视频显示,民警确曾换脚踩女工头发。
京华时报发表练洪洋的观点:知错认错虽不能使时光倒流、令死者生还,至少会给死者家属一点安慰。民警刘金润将“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照片说成是利用视觉误差“误导网民”,对照家属提供的视频,到底是谁想误导人,不言自明。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这几位农民工只是要找项目部负责人讨工钱,因被保安拦在门口而发生口角和推搡。处警民警面对5名手无寸铁的农民工,在处理这起小纠纷时,偏袒如此明显,出手如此之重,很难说这是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公平,而其中透露出的执法之失、暴戾之气尤其值得警惕。据太原市公安局通报称,“民警处置过程中与阻拦的周某有肢体冲突,涉嫌违反公安机关接处警相关规定,处置不当,发生周某非正常死亡事件”。将如此恶劣的事件定性为“处置不当”是否恰如其分?骂人是“处置不当”,打死人也能算作“处置不当”吗?如果只是定性为“处置不当”,来一个“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能保同类事件不再发生吗?真要“决不姑息”,就先端正态度,不要让公众得到护犊的解读。
小蒋随想:《人都死了,还不承认踩过人家的头,这真是“死不悔改”,而且是对方死了自己却不悔改。这样的回应,别说没有一点对逝去生命的愧疚,恐怕在心里连“处置不当”都“不服”。人民警察理应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财产与安全,但如今某些警察的作为与此并不相符。有的警察自以为“警察就是法”,还有警察沦为“猫鼠一窝”中的后台老板,更有一些警察成为某些滥权领导的“家丁”。当一些执法者藐视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面对警察“处置死”女农民工,太原市公安局的通报还在轻描淡写,这样的态度让人后背发凉,更让人怀疑能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