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港企更有利

时间:2014-12-23 14: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作为CEPA升级版,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2014年12月18日在香港签署了《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下称《粤港协议》),《粤港协议》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内地首个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签署,明年正式实施后,广东对香港的开放部门将达153个,涉及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160个部门总数的95.6%,标志着广东率先与香港实现了服务贸易自由化。

  再加上同日正式签署的《关于内地在广东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意味着中国内地更多区域基本实现与香港、澳门地区服务贸易自由化有了全新的试验空间,此举有助于粤港澳服务贸易领域更紧密的互动合作。

  其中,《粤港协议》是在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是中国内地首份参照国际标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开放的广度和深度超出以往的CEPA任何一项举措。

  在广东自贸区建设背景下,有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这个基础,就可以在制度层面构建港澳全面开放的框架,这无疑是多重利的因素。《粤港协议》此举带来的最大看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彻底打破政策限制,消除政策本身的隐性障碍,支持港人北上创业。《粤港协议》签署之前,CEPA只是个框架性的协议,并无实质性的内容,而且在一些关键的政策上还存在限制,如粤港技能人才执业资格互认,只有减少执业的政策限制,才能够同时推进广东专业人士进入港澳市场。新签署的《粤港协议》,暂时仍然没有解决资格互认这个问题,只是对香港服务业扩大了开放力度。

  整体上讲,服务贸易自由化说到底,对香港方面更为有利,如为支持香港人北上创业,对个体工商户做了更大更广的开放。采用正面清单扩大开放的部门新增27项开放措施,其中个体工商户新增开放行业84个,累计开放行业达130个。此外,根据《粤港协议》,香港企业还可以在广东新增的试点地区,独资设立娱乐场所,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二是为内地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也为巩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地位和发展新兴现代服务业提供帮助,更是为内地经济带来新的活力长远计议。粤港合作基础深厚,广东作为香港企业的投资重地。《粤港协议》签署后,中国内地将在广东率先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对单个自然人来讲,结果就是不久的将来,大量的香港服务业就可以毫无限制地涌入广东省市场,你下班后就不必赶时间去香港夜总会了。这在以前,香港服务业尽管也有所放开,但香港服务业真正来广东的却很少并,主要还是担心经营上的风险,但是未来却可以有大量服务业进来。

  利好因素很多,商务部也阐述说这次和香港签署的《粤港协议》,涉及面广和内容丰富,但从本质上讲,距离内地全境基本实现与香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如敏感部门继续采用正面清单的开放方式。此次《粤港协议》可以视为是CEPA补充协议,意在为为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服贸自由化树立样板和探索经验,不是完全的自由。(作者系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体制改革与金融市场监管。)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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