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实为“保护费”,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财经新闻类网站和公关公司的联手所为。日前,上海市公安局通报,21世纪网和两家公关公司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近日,媒体再次披露了这起特大新闻敲诈案细节,引发对媒体人职业道德的讨论。
一颗歪脖树,不能代表整片森林。应该说,绝大多数媒体及其从业人员,都能够严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一篇篇真实、深刻、鲜活的新闻报道,是舆论监督发挥社会功效的生动注解。单看资本市场,没有当年对基金黑幕的揭露,不会有公募基金的快速发展;蓝田股份和银广夏造假被媒体公之于世,让上市公司质量成为公众话题。为了职业理想,很多媒体人夙兴夜寐、孜孜以求。他们用自己的努力,不仅树立了媒体的公信,也为记者赢得了职业的尊严。
诚然,和许多行业一样,新闻媒体也需要自负盈亏,新闻从业者也会遭遇油盐酱醋的烦恼,面临不少现实困境。特别是伴随着技术变革和行业整合,越来越多的媒体经营出现困难,也不得不面对复杂深刻的社会转型。但这绝不是“新闻寻租”的理由!将传统媒体商业模式难以为继,当成新闻敲诈时有发生的原因;以“行业潜规则”“职务行为”等为说辞,为涉案的新闻记者辩护,根本就是是非不分。即便像有些人说的,“理想不能下饭,情怀难以变现”,但就像穷困不是偷盗的理由、亏损不是欺骗消费者的借口一样,任何情况,媒体都不应该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是一条不可突破的底线。
今天的中国,媒体从业者面对着更为复杂的“盗梦空间”。因为职业特点,媒体从业人员往往会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织的节点,面对很多现实的诱惑。但无论如何,守住底线是一个基本要求。任何一个正规的媒体采编规范中,都能找到严禁有偿新闻和不得利用采编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要求,如若走错了一步,也很容易就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无论是公民还是记者,对于“有偿新闻”“有偿沉默”,都应坚决说“不”。
媒体具有公共性,正如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一名犯罪嫌疑人所反思的,“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的确,媒体人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这就决定了应该接受比常人更加严格的道德要求。应该说,媒体从业者也是思想文化工作者,引领着社会思潮,提供着精神养料,这是价值所在,更是尊严所系。他们能否严守节操、行为世范,关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真正深入人心。从这个角度看,媒体人更需把握好自己在整个社会中的位置。
变革中的中国是座新闻富矿,媒体从业者躬逢行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是职业之幸,下笔要对得起时代、发声要无愧于未来。舞台足够大,要想更好地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更不能丢了“初心”——恒定、健康的职业观和价值观。对于媒体人,这是安身之本,更是立命之基,须臾不可忘记。(贾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