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每年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国家纪念日,这是加强全民历史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的举措。
一个民族的历史是整个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一个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尤其是灾难性事件甚至是整个人类的集体记忆。因此,探究历史真相,汲取历史经验,铭记历史教训,以一种反省性的立场来学习历史就不仅仅是历史学家的事情,更是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集体的自我反思。长期以来,我国对于抗日战争和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研究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却离大众越来越远,公共史学基本处于缺失状态,一些非专业的历史爱好者开始以流行文化的语言来书写历史,一些学者也尝试从书斋走向大众。这些走向大众的历史传播活动虽然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是,由于缺乏一种自觉的反思意识,缺乏公众的参与,导致大众主体意识的缺失,民众的历史记忆并没有被唤醒。
因此,设立国家公祭日,实际上是普及历史常识,增强民众史学意识,塑造和激发整个社会的良知,向社会传播和平与公正的重要举措。肃穆的仪式净化个体灵魂和社会气质。在世界范围内,波兰、俄罗斯、英国、以色列等国家都设有国家级哀悼日,以此纪念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祭奠战争中罹难的同胞。纪念日前后,一般都有不同阶层、不同团体组织的形式各样的活动。纪念日、公祭日当天,国家元首、议会议长、各大党派领袖都到场献花圈,并公开发表讲话。同时,公众的参与度也颇高,参加纪念和公祭活动的人数少则万人以上,多则10多万人。
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纪念日的作用,还必须将其作为建设中国公共史学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契机。基于此,我们不应仅仅在公祭日当天组织官方的祭祀仪式,更不应满足于一般的学术纪念活动,还需要在公祭日前后组织各种旨在向公众(包括外国公众)传播历史知识、激发公众参与的各类活动,比如,利用博物馆、图书馆举办与抗日战争有关的讲座,利用大众传媒组织各种专题报道、纪录片制作和播放等,组织抗战老兵参与口述史学活动,与海内外有关机构共同进行抢救性发掘、保护相关资料等。
国家纪念日应该激发公众的历史意识,而历史意识的觉醒和正确历史观的塑造才是抵御各种反文明、反人类力量的最坚固的后盾,才是正义之所在。国家纪念日应该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一块精神盾牌。(胡一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