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曾被称为“金哨”的原中国足球裁判陆俊走出监狱,正式回归社会。在当年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陆俊因吹“黑哨”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结束。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院对陆俊减刑案公开审理。因其在监狱表现良好,法院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刑期结束日期由2015年9月2日提前至今年9月2日。(9月2日《北京青年报》)
曾经的足坛“金哨”,一朝沦为阶下囚,陆俊大起大落的人生际遇,见证了中国足球发展的困扰——从足协官员到俱乐部老总,从裁判员到运动员,他们一边编织黑幕,一边却又被黑幕裹挟。足坛全方位溃烂,烂到了“骨子里、根子上”。在当年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被判刑的还有足协原副主席南勇、谢亚龙,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李明,以及福特宝足球产业公司原总经理邵文忠等人,他们打假球、吹黑哨、行贿受贿。在这样一个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中国足球怎么可能搞得好?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陆俊等人为曾经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时光荏苒,现在陆俊走出监狱大门,回归社会怀抱,相信他会谨记过去的教训,重新找准人生定位,做一个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社会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减刑、假释在目前是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但对于陆俊获得减刑提前获释,挑剔的网友并没有提出太多质疑。
我觉得,主要原因在于,陆俊减刑案符合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一方面,陆俊减刑经由法院公开审理,并由检察院全程监督,媒体也及时公布案情,而不像有些服刑人员减刑几乎是“黑箱操作”,甚至未经法院审理就稀里糊涂减刑;另一方面,陆俊获得减刑基于“其在监狱表现良好”,具体怎样“表现良好”,有大量详细事实作为支撑,而不像有些服刑人员减刑,只有一句“表现良好”却没有详细的证据。显然,正是程序正义、公开透明、有理有据,让陆俊减刑案赢得了公众的信任。
反观其他一些减刑、假释案,不得不让人以怀疑的目光打量。比如,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减刑的具体缘由,似乎成了“不能说的秘密”,就连减刑改判的过程也只有少数人参与。担任过田文华代理律师的杨旭升表示:改判减刑连司法系统也没有多少人知情。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在押犯每年有20%至30%获得减刑,而官员获得减刑的比例更高达70%,远远高出平均值,难怪有人说减刑成了“贪官的越狱通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前不久通报称,截至7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4个月,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共发现违法线索428件,已立案查处120人。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本来都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但在现实中,却成了一些人花钱“买刑”、以权“赎身”的通道,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对此,近年来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严防死守这一“越狱通道”。在这种背景下,陆俊获得减刑提前获释,无疑为减刑公开公正提供了一个样本——只要严格遵守减刑“须经法院审理、须向社会公示”这两条原则,就可以有效防止减刑受到权力的干扰和金钱的腐蚀。(浦江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