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金融党建特点和规律,抓责任落实,抓源头治理,从严治企,强化监督
金融是一个相对专业的经济领域,金融也是反腐倡廉的一个重要领域。国有金融机构的党委,该如何落实好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要求?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领导主体。党委在治理架构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谋大局、抓大事、管方向的领导核心作用,承担着抓好党建、办好银行的全面领导责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是国有金融机构党委的第一责任。
二是执行主体。党委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统筹规划,把防范腐败与推进业务发展和深化改革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改革发展与经营管理全过程。
三是责任主体。党委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用好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面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处在连接政府与市场的特殊地位,支持的大多是重大基础设施、国际合作、棚户区改造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项目,一旦发生腐败案件,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而且,业务以中长期信贷为主,风险暴露有滞后性,不利于及时发现风险和腐败案件。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严峻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党委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金融党建特点和规律,紧密结合开发银行实际,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抓出成效。
抓责任落实,要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从总行党委到基层党组织,逐级落实责任。强化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党委成员的分管责任意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抓源头治理,在改革创新中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化改革,突出战略重点,从源头上防范道德风险与利益输送。开展流程再造,促进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前、中、后台既互相分离又互相衔接,有效防控案件风险和腐败现象发生。完善决策机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抓从严治企,强化对干部员工的管理和纪律约束。严明纪律,建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假期报备制、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以及组织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把对员工的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把作风建设要求融入党建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抓强化监督,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巡视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稽核审计部门加大内审监督力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合作,完善社会化联合监督机制,防范项目风险和廉政风险。(胡怀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