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各地此起彼伏的消夏文化节又开始了。领导出席,专业文艺院团演出,记者闪光灯齐亮,第二天各媒体文娱版面发张精彩图片,主办方满意,承办单位脸上有光,却忽略了消夏文化的真正内涵。
消夏文化算是一个新概念。依笔者的理解,在夏天举办的旨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文娱形式,都能称得上消夏文化。由此说来,消夏文化根本目的还是文化惠民、文化乐民。但近些年,个别地方挂羊头卖狗肉,出现了借消夏文化之名办节庆活动的苗头。这些所谓的消夏文化节,场地不设在社区,却摆到了礼堂;观众少了普通民众的身影,多是某某系统干部职工;演出的节目也往往是“高大上”,没能接地气。
有些地方将开展消夏文化活动片面地理解为“让老百姓热闹热闹”,不注重活动内容选择,有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活动开展缺乏持续性,有些地方则将举办消夏文化活动仅仅作为一种工作成绩的证明。
办好消夏文化活动是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一环,相关部门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机制,制定详细的规划,才能有的放矢。笔者认为,需要注意三个层面。
一要准确定位。消夏文化活动不应仅局限于社区,学校、军营、企业等都有大量文化活动需求。由此,把握好目标群体需求,据实调整消夏文化活动内容很有必要。比如,A社区老年人较多,消夏文化活动可多提供戏曲、曲艺等文艺演出;B社区是新社区,年轻人和儿童居多,可以多放映一些热门电影或演出一些现场版先锋话剧和儿童剧。
二要突出特色。去年笔者曾采访济南某文化部门举办的消夏文化晚会,地点设在一个开放的大广场。尽管主办方事前准备了上百个凳子,演出开始后还是有很多民众得站着观赏。为什么会这么火?节目有意思。上台演出的是济南各社区的业余文艺队,说的唱的是身边事,舞台上一句方言让观众笑半天。这也启示我们,接地气、有特色的节目,是消夏文化活动必不可少的。
三要建立机制。夏天不是一天就结束,消夏文化活动也不能办一次就完事。形成一套常态化的机制,建立一个预告制度,让民众对这一活动有所期待,其举办效果会事半功倍。同时,举办消夏文化活动也应纳入各文化部门的工作计划,甚至可以作为年终考评标准。这个考评包括上级部门的意见,更要看百姓买不买账。此外,活动举办地点的选择、演出内容的把握等都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