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处罚制度固然令人期待,但从纸上到落地,有一个适应与实践的过程,其现实效果如何,仍然要通过实践检验
国务院5月14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其中指出,对于侵害公众食品安全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将建立最严处罚制度(5月15日《新京报》)。
“要让违法犯罪分子承受付不起的代价”、“让失职、渎职人员受到躲不掉的惩处”……这样的声音,从中央发出,显然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一直以来,面对各类食品问题,我们都在强调一个常识,严刑峻法是不二法门。只可惜,因为制度与法规的缺失,严厉的处罚与问责很难单兵突进。如今,中央正在修改与完善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处罚制度被提上议程,这有利于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震慑效应,让不法分子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过,修法只是第一步,是架好了高压线。最严处罚制度固然令人期待,但从纸上到落地,有一个适应与实践的过程,其现实效果如何,仍然要通过实践检验。在我看来,最严处罚制度要想真正落实到位,仍需迈过三道坎。
一是标准坎。要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最严处罚,一个前提条件是食品安全问题能被发现,且能被认定。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许多很明显的食品安全问题,却无法被认定。最显而易见的例子莫过于地沟油。过去几年,对地沟油的检测方法虽然有所升级,标准也有所提高,但依然无法完全检测一种油是不是地沟油,一旦无法检测,警方就无法立案,要对其进行最严处罚,便也很难了。这意味着,食品检测技术与相关标准亟须提高。
二是监管坎。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与当前九龙治水的监管不无关系。没有发生问题时,卫生、质监、工商、环保、市政、城管等多个部门,均有监管之责;一旦出现问题,各部门之间就会互相推诿扯皮,以此回避责任,当这些部门之间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时,处罚起来就比较困难,而最终的结局也很可能重现法不责众的沉疴。就此来说,对食品安全问题而言,必须改变九龙治水的局面,明确必要的责任主体。如此,要进行最严处罚时,才能找到处罚的对象。
三是执行坎。法规是纸面上的,能不能照进现实,执行是关键。一直以来,公众都在感叹,我们从来都不缺少法律法规,缺少的只是对法律法规的执行。一些法律法规之所以执行不力,一方面是利益掣肘,地方有关部门甚至可能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另一方面则是缺乏对执法者本身的监管,或是对执法者的监管流于形式。如今,拟进行修改的法律法规,显然是极好的,若想让这份善意得到发挥,执行这一关必须坚挺起来,对执法者的监督不能再走过场。
唯有迈过这三道坎了,最严处罚机制才算是通上高压电。也唯有如此,最严处罚制度在实施时,才能找到必要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责任主体、确定的失职渎职者。不然,即便纸面上的处罚再严厉、问责再强硬,也可能被束之高阁。显然,每个人都不希望最严处罚机制徒具观赏价值,配套的制度设置,的确应有实质性的突破。(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