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素史克案的查处,体现了中国对于商业腐败的零容忍。打击商业腐败,不能只盯行贿者,放过受贿者
历经10个多月,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等案件侦查终结,日前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之一、公司法务总监赵虹燕说,“综观如今的医药市场,患者看病难、用药贵等现象,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是根源之一”(5月15日《新京报》)。
新康泰克、芬必得、贺普丁……提起葛兰素史克旗下的明星药品,中国消费者可谓十分熟悉,然而它们在中国市场的高定价,也让人印象深刻。很少有人知道,这些在中国“高大上”的药品,在国外却十分接地气,最起码不像在中国市场那么高不可攀。
有关方面获得的一份2012年5月葛兰素史克《专利药品(含专利过期药品)境外市场价格填报表》,其中内容让人大跌眼镜。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人民币,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内地。这并非个例。葛兰素史克的另一种药品贺维力,在中国内地的出厂价高达182元,而在日本是103.5元,在中国香港是59.92元。由此不难看出,葛兰素史克对中国内地市场实行了歧视性定价,同一药品中国内地出厂价是韩国七倍,让人出离愤怒。
如此畸高的价格,在中国竟然还有市场,这指向了一点,就是赵虹燕所说的“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指认,该公司从2009年开始,调整销售策略,涉嫌用金钱贿赂开道,提高销量。另外,该公司为应对工商部门调查,成立专门危机公关小组,采取涉嫌商业贿赂的方式拉拢工商人员,意图逃避处罚或减轻处罚。不难看出,葛兰素史克通过金钱,打开了部分医院和医生的大门,诱使他们开出大药方。畸高定价涵纳了贿赂成本,得利的是不法企业和医院、医生,吃亏的是患者和诚信经营的企业。
葛兰素史克案的发生,说明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建设虽然日益完善,但依然存在一些漏洞。在医药领域,正是如此。中国医药企业协会管理会会长于明德曾经讲过,“国内药企行贿现象更严重”,所指的正是医疗行业的腐败现状,特别是医药企业通过行贿进入市场的潜规则。这也提醒我们,葛兰素史克案或许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老虎”、“苍蝇”在后面。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没有受贿就没有行贿。只打击行贿不打击受贿违背公平正义,而且成效有限。舆论对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一直十分痛恨,这些年来也查处了一些案件,也有一批企业受到了制裁。但与此形成反差的是,相关医院、医生、涉事官员并没有受到恰当的处理,由此传递出了错误的信号,扭曲了正常的价值观。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屡禁不止,很难说与此没有关系。国家花了很大力气解决看病贵,腐败成本的存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国家努力。
葛兰素史克案的查处,体现了中国对商业腐败的零容忍。打击商业腐败,不能只盯行贿者,放过受贿者。从这一意义上讲,葛兰素史克案只是一个开始,商业腐败露头就打,既打行贿又打受贿,应该双管齐下。葛兰素史克案对解决看病贵的启示极大,希望有关方面以此案为起点,对涉及的医院、医生、官员正式启动调查。以此维护市场秩序,让百姓免受药价虚高之苦。(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