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做到“门好找”、“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这样的机关办公楼,就一定能在公众中树立起一座内在服务精神的“心理地标”、“口碑地标”。
近日,四川省表示,将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提出此类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此消息一出,赢得公众点赞。当然,熟悉政策者都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新规定,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早已指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从严控制,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但不新不代表没有现实意义。众所周知,但凡“一再重申”,在中国往往具有特定的意味,说明积弊之深重、整治之决心。犹记几年前,摄影师白小刺花费两年时间,拍摄了国内众多市县级政府大楼巨幅正面肖像。一幢幢鹤立鸡群、讲求“风水”的豪华官衙,在让人叹为观止之余,更为公帑之靡费、官老爷之高高在上一声叹息。
矫枉必先过正。考虑到地方政府“地标冲动”的普遍性,以及我国政府治理特点、经济发展水平,这种“去地标化”的禁令体现了猛药治沉疴的坚定决心,有着强烈的现实必要性。
与此同时,如果用另一种思路来看待这个问题,也许我们也不妨设问——党政机关办公楼固然不应该成为奢华浪费的地标,那么它是不是可以成为另一重意义上的“地标”呢?答案是肯定的。所谓“地标”(landmark),是具有独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物,比较公认的观念是它应该兼具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具体到国内的党政机关办公楼,也完全可以甚至应该成为超越现有单纯物化层面上的“地标”——
其一,它不妨以简朴而庄重、实用而别致的外形,获得公众的欣赏。放眼全球发达国家,多数地方政府办公场所均可谓“相貌平平”,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同时却因其别致的风格而有着很高的地理识别度。可见,即使是造价“便宜”的建筑,如果设计巧妙,同样可以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城市“地标”。
其二,它更应以真心实意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赢得人们的敬意。这一点更为重要。理想的党政办公楼,应该具备几个基本要素:“门好找”,地理位置要适中,反观近年一些城市,强行将行政中心从市区整体搬到偏远郊区,群众办事极不方便导致怨声载道,值得引以为鉴;“门好进”,党政办公楼不应成为一个自我封闭的水泥城堡,而应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开放,方便公众办事、拉近官民距离;“脸好看”,唯有从内心深处视群众为主人、视纳税人为衣食父母,方能革除高高在上的衙门心态与做派;“事好办”,政府办公场所应整合功能、简化流程,不敷衍塞责、不有意刁难,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只要做到上述几点,这样的机关办公楼,就一定能在公众中树立起一座内在服务精神的“心理地标”、“口碑地标”。
事实上,最悲哀的是,尽管我国不少地方的党政办公大楼极尽奢华,在当地成为首屈一指的巨型建筑、异形建筑,但真正能成为被外界广泛认知、认同的城市地标者,寥寥无几,遑论成为外地游客造访的必到之地。原本定位为“高调的奢华”为何变成“低调的奢华”、沦为“锦衣夜行”?确实值得拍脑袋者三思。纵观这些奢华而缺乏底蕴的新地标式党政机关大楼,究其决策之根本,无非源于公权的某种无度与放纵,当公权的炫富冲动未能被套上辔头,就很容易不时流露并草率形成“决策”。
唯有让公权力受到民意的更多制衡,让公共服务的质量、满意度成为政府最关注的工作指标,脱离民众的奢华官衙才能真正绝迹,而不是披着各种外衣暗度陈仓、卷土重来。(徐锋/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