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媒体报道了在舟曲泥石流中垮塌的4道大坝被修成了豆腐渣、当地民众多次向政府部门举报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却无人解决等内幕。4月22日,舟曲县政府回应称:曾针对项目质量问题三次下达“整改通知单”,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在承认项目质量有问题的同时,当地又称项目“合理合规”,不是形成泥石流的主因。
应该说,面对舆论如潮质疑,当地政府的回应尚算及时,但及时不等于全面,更不等于准确。从相关说辞看,所谓的回应,更像是一场煞费苦心的辩解。比如回应称,舟曲泥石流发生时,“拦渣坝”尚未完工。而记者现场采访获知,4道大坝均已完工,尚未完工的是指三眼峪生态环保项目所配套的种草种树等绿化工程等,当时树坑已经挖好。这种有意无意地模糊和隐瞒,具有一定的欺骗性,特别对于不明真相的民众来说,容易轻信。
当地政府的回应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即欲言又止,且为自己留有余地。诸如“该工程的建设与泥石流灾害无直接关系”“该项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灾害的主因”,稍微辨析可知,无直接原因不等于无原因,让人推测有间接原因;不是主因不等于不是原因,让人怀疑可能是次要原因。这种表述,貌似高明,却有文过饰非之嫌。
更令人哑然失笑的是,当地政府在“承认项目质量有问题”的同时,却又称项目“合理、合规”。这种表达的冲突,打的如意算盘是,责任与我无关,质量出现问题都是施工方的错,且看其完整表述“项目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合理、合规。”且不说基本齐全等于不齐全,既然合理合规,那么项目出现了质量问题,政府监管部门能逃脱了干系吗?同时,当地村民屡次反映,为何未及时合理回应?
当然,不能说当地政府一直装聋作哑,据称,他们在灾前三次下达过“整改通知单”,但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这就奇了怪了,监管部门怎么就变得如此温顺,施工方不听,监管部门就听之任之?如果仅仅发个通知,就认为履行了责任,既是对自身职责的故意淡化,也是对民众生命的极端蔑视。
近年来,每有突发公共事件出现,奉行鸵鸟思维的政府部门少了;面对舆论质疑,一些政府部门的回应缺乏真诚,他们不是呈现真相,而是抵御真相;他们在谈论事情,而不是事实;他们不是真面提问,而是回避问题。这样的回应貌似占领了舆论制高点,却因处于道德洼地而加重公信力危机。
也许跳脱于当地部门的自说自话自查,由更高层级的部门彻查,真相才不会打折。(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