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与公路经营方达成协议,将花费约27亿元回购梅观高速公路并取消收费,这是全国首条在运营期内因政府回购而取消收费的高速公路。梅观高速公路于1995年建成通车,原定收费期限至2027年(1月28日《南方都市报》)。
一直以来,高速公路免费对于国人几乎是奢望,连取消二级以下公路收费都步履蹒跚,有的地方甚至打算延长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而深圳市此举表明,高速公路是可以免费的,是可以提前结束收费“还路于民”的。
应当承认,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政府财力有限时,“贷款修路”、“招商修路”模式为中国公路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彼一时此一时,现在,公路收费的弊端日益显现,它在很大程度上阻塞着物流、抬高了物价、阻碍了经济发展、侵蚀着百姓利益。
深圳市政府花费巨资回购一条高速公路,这是需要下很大决心的,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此举与一些地方将公路当“提款机”形成了鲜明对照。实际上,将公路当成“提款机”是目光短浅算小账,回购高速公路则是着眼长远算大账。梅观高速公路免费后,不仅让广大车主享受了实惠,而且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助推当地经济发展,仅高速沿线土地增值就将超过300亿元,不管是社会效益还是政府收益,所得都远远大于所失。在这个意义上,回购高速公路何尝不是明智之举。
在看到政府回购高速公路诸多启示意义的同时,也要看到其警示价值。一条全长19.2公里的高速公路,深圳市政府花费约27亿元进行回购,这个代价是高昂的。当初地方政府出于“要想富,先修路”的考虑,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给了公路投资方过于优厚的承诺,梅观高速公路长达32年的收费期限就是例证。这些承诺(合同)至今有效,政府要从投资方手里回购公路,谈何容易,不得不付出巨大代价。实际上,2011年深圳市政府还回购了梧桐山隧道并取消收费,该隧道当初总投资为3亿元,但当深圳市政府回购时,出价9亿元仍然谈不下来,前后历经了十几年的艰难博弈。
这是教训,也是警示。但很遗憾,警示并未引起重视,“招商修路”依然在各地如火如荼,问题越积越严重。公路回归公益是必然的大趋势,未来各地政府回购公路将渐趋普遍,现在通过“招商修路”固然可以省下一些财政支出,但将来回购这些经营性公路时,所要付出的代价会更大。
鉴于回收梧桐山隧道的艰难和巨大代价,深圳市政府痛定思痛,宣布今后道路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不再采用“招商修路”模式。逐步解决旧问题,不再制造新问题,这才是理性的选择。(注:梅观高速公路原定收费期限是1995年至2027年,长达32年,此举并不算违规,因为1995年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尚未出台,还没有“经营性公路收费年限最长为25年”的规定) (浙江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