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年轻的爸爸妈妈们很纠结。“看了那些关于‘问题疫苗’的报道,都不知道还该不该带孩子去打疫苗。”到底是疫苗的问题还是偶合反应,最终需要权威部门的调查认定。可是,对于拥有年幼孩子的家庭来说,打疫苗就好比一张上了发条的时间表。去还是不去,纠结得再痛苦,几次三番,到了某个时间点,家长就必须得作决定。“打还是不打”,成了需要拿出勇气和智慧来决断的问题。
在那些受过最起码的科普教育的爸妈们眼中,疫苗事关的,可不只是一时一地会不会引起不良反应的问题。“有了不良反应,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孩子在体质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在照顾孩子的问题上,我们会不会还有没注意到的地方?”这些追问告诉我们,不少家长并非不理性的“热锅上的蚂蚁”,更没有一味依赖于医学的权威,而将对疫苗的不信任和不安全感全部推给社会。相反,在“问题疫苗”这个其实需要更多专业意见的话题上,他们比任何人都严肃认真不含糊。他们的希望和顶真在于,要对孩子的未来负责。
那么,如何让疫苗不再是家长的困扰、社会的隐忧?恐怕唯有确立“零容忍”的底线。
这里的“零容忍”,并非容不得医学或科学研究上的任何不良反应或小概率事件,那是珍贵的问题样本,是现代医学和科学得以进步的基石。
也并非容不得任何需要时间去等候的医学科学发现。事实上,现代医学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些可将不良反应带来的负面影响局限到较小范围的措施。比如,提醒公众接受疫苗后有哪几个关键时间节点需要跟踪观察、可能出现哪些不良反应、如何处理,等等。
当然,更并非容不得公众对医学的认知还有待改进。比如,有多少家长真正了解“观察期”的重要性,愿意在医院等候那30分钟?所以,“问题疫苗”的产生对“用药安全”、“接种安全”都是一次很好的告知和提醒。
但是,有些问题不该被容忍。在问题发生前,相关药企、医疗信息发布者、医药服务推广者,对接种疫苗的好处大书特书,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则轻描淡写,施治者、接种服务提供者对需求方不尽提醒、告知之责;在问题发生后,相关责任方的责权界定不清,互相推诿或将责任推给所谓“科学经验的有限性”、“不良反应数据收集困难、时间成本高昂”;在问题善后处理上,医疗服务相关方存在侥幸心理,轻视对问题样本的收集和跟踪关注,对暂时可能还没有暴露出来的问题缺乏警惕之心。
诚然,没有一种药品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疗法亦然。由此,我们不能对任何一项医疗技术上的新成果作“有罪推定”,但至少要有一套科学严谨、责权分明的问题勘察机制,既让我们对所谓“学问”存疑、不迷信、不盲从,也让我们在问题发生时能及时发现、有效应对,让某些次生问题如医疗腐败找不到得以滋生的空间。
或许,下面这个事例可以提供一些启示。6.5万份不良反应病例、15161份死亡病例,这些原本应该及时上报监管部门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却在全球知名药企罗氏公司被封存了15年。此事一经披露,全球舆论哗然,国内公众也坐不住了:以往一直被我们奉为标杆的、以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为代表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还可以信赖么?
此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该事件的反应,倒是对我们可以有些启发:一方面,他们承认自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机制、事后追究机制仍有改进空间;另一方面,他们仍然强调不能因为一些错误行为的发生,就否定整个制度的合理性和改进空间,但对此事的后续进展必须予以密切关注。
他们思考整件事的底线是:用药安全问题事关千家万户的福祉,问题可能暂时无法杜绝,但对待已经发生的问题必须“零容忍”。
医疗关乎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这件事上,对任何差错的“零容忍”应该是一条重要的伦理原则。只有如此,才能消除侥幸心理,也才能避免懈怠疏忽,从而筑牢生命安全的防线。(柳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