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据称是沈阳市卫生局局长闫石与沈阳市妇婴医院院长李晨阳两次在酒店开房的视频。沈阳市纪委昨晚证实,视频中男女确为闫石与李晨阳,闫石已被责令辞职,李晨阳被停职。(2013年12月31日《南方都市报》)
近期被曝光的领导干部开房事件似乎不少: 2013年12月8日,网爆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庭长张军嫖娼;2013年11月4日,网帖称广东湛江国资委副主任带女下属开房,并附有视频;2013年8月1日,上海法官涉嫌集体招嫖视频曝光……
卫生局局长和医院虽然是属于上下级关系,但如果仅仅是限于“婚外情”,并没有其他的腐败因素,或许还可以接受。现在两个人是受到处罚了,但也只限于“开房门”事件,显然,还需要顺藤摸瓜,以便查出背后是否蕴藏着腐败。
现在对于官员“开房门”的曝光,多是采取“非常手段”,其合法性是要受到质疑的,最重要的是,曝光“开房门”只不过是举报官员的一个“切口”,只是想吸引公众的眼球,真正的意图则在于举报腐败。据了解,2013年12月26日,网友发帖以沈阳某医院人士的口吻指控院长李晨阳“院里所有工程不进行招标,严重违法,滋生腐败”、“严重违反人事管理规定,滥用职权,搞一言堂”、“生活腐化堕落”、“私家车来路不明”、“有豪华别墅”等。举报腐败才是举报人的真正目的。我不太赞成曝光“开房门”,这涉及公民的隐私,而且如此做,对于其家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将人家的隐私随意放在网上,虽然当事人可能有“问题”,但也不该如此做。
曝光“开房门”作为举报官员的一个途径,这恐怕与举报渠道不畅通、举报达不到“被重视”有关。一言蔽之,以曝光“开房门”作为举报“切口”,实在是社会的悲哀。(王军荣)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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