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制建设和平台搭建的同时,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培育广大民众和社会主体进行民主协商的能力
继党的十八大确立“协商民主”概念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强调“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协商民主与基层民主相结合,将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有效的协商,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参与。有些人认为,选举民主需要公众参与选出自己的代表,强调多数决,是广泛的民主;而协商民主是决策机构内部的协调和商榷,强调达成共识,是狭隘的民主。这种观点错误地将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对立起来。实际上,二者都是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能够相互借鉴、彼此促进。协商民主并不因为强调协商而忽视参与,也必须有广泛而有代表性的社会参与,否则就会异化为片面的协议。社会主体越多元,越能推动不同意见通过协商寻求共识;社会参与越广泛,就越能建立协商民主的公信力。比如,浙江杭州以“我们的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通过主动关联培育复合型社会组织,探索出以平台搭建容纳多元协商、以机制建设引导利益表达等多种模式,大大拓展了协商民主的内涵和领域。
在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的过程中,重点需要解决日益增长的协商机制需求与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从各地实践看,协商民主在制度供给上的不足仍较为普遍。如果说制度建设可以通过短期设计完成,那么能力建设、人的现代化则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如何在机制建设和平台搭建的同时,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培育广大民众和社会主体进行民主协商的能力,将成为衡量协商民主成熟与否的主要指标。
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各地涌现出不少有益的探索。比如,武汉电视台的《电视问政》节目注重“现场问责”,官员必须对有关问题现场答复。如果答复无法令人满意,他们还会直接面对几百名基层代表举起的绿色“哭脸”表情牌;杭州电视台举办的《我们圆桌会》节目注重“参与建设”,以圆桌会议形式开展党政、专家、行业企业、媒体之间四界联动,共同培育社会参与氛围,提升建言献策能力。前者在促使政府自觉接受民众监督方面作用突出,后者在培养百姓民主协商能力方面特点明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的结合,将有效推进制度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协商民主无疑能在群众工作和矛盾化解中发挥巨大作用。让群众参与公共治理和决策运行,就与自身休戚相关的公共事务表达诉求、寻求沟通、达成和解,这是一个社会参与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的过程。需要看到,协商民主本身就是培育政治文化的课堂。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人们通过参与、沟通、协商等实践,能够培养对公共事务的兴趣,锻炼出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的能力,进而熏陶出现代社会应有的文化素质。而制度,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以完善。(王 利/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