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新京报》12月2日)
湖北新规一出台,就有人质疑,“无条件办出生证”会否怂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甚至担心部分农村地区家庭“先生育再结婚”状况或将加剧。质疑和担心并非毫无必要,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前提,那就是孩子无罪,父母的责任应该由父母来承担,用“卡”孩子来“卡”父母,是腐朽的株连旧思维。因此,对既成事实的婚外生育、超生,“无条件办出生证”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对孩子的关爱,理应肯定。
一个孩子没有“出生证”,也就意味着不能上户口,其上学、办理医保、结婚、生育、银行开户、考驾照、住宿、外出打工、买房和事业发展等都会受到影响,从而使这些孩子处在社会歧视之中。这会导致国家的人口统计有失精准,也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另外,由于那群孩子没有出生证、没有户口,又给社会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难题。“黑孩子”由于受到歧视,或者只能无奈“打黑工”生存,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几十年之后,绝大多数国民都有了计划生育的自觉,超生的只是少数,真正的婚外生育也只是少数。不能因为那些基于主观想象的担忧而否定湖北此举的进步意义,它表明我们只能在尊重孩子平等权利的基础上,去探索更有效的社会管理制度与方法。
准确的人口数据,是国家制定人口、教育以及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有效的人口“身份”,既是公民享受所有合法权利和承担应尽法定义务的依据,也是社会管理科学有效的重要前提。因此,无论对一个国家还是对一个国民来说,都不应该有“黑户”的存在。“无条件办出生证”,为迈向无“黑户”时代奠定了很好的基础。(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