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支持发展学前教育,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3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60.3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省份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帮助农民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及孤残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
“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大背景下,中央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学前教育,惠及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省份,这无疑是一份沉甸甸的厚礼。此举蕴含着两个积极信号:其一,国家对学前教育越来越重视,有利于保障教育起点的公平,提高民生福祉,减少社会矛盾;其二,困难群体和农民工群体的孩子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学前教育,彰显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然而,这项举措是否能够真正“解渴”呢?制度的阳光是否能够平均播撒到惠及对象身上?答案不言而喻。要想落实好此举措,相关部门还需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问责制度,以避免出现“免费午餐”变馊、专项资金缩水等权力寻租不良现象。从另一方面分析,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只是教育惠民的前奏,提高入园率,从根源上破解“入园难”问题,还应打出“组合拳”,推出相对应的福利政策。
据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2012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仅为64.5%。可见,学前教育缺口依然非常大。在“上幼儿园贵过上大学”的今天,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所衍生的问题日趋凸显,许多没钱没权的家长,只能让自己孩子上一些民营的或非正规的“三无”幼儿园;而农村学前资源更为薄弱和不足,不少贫困地区的孩子只能望园兴叹。
因此,相关部门下一步可考虑,把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畴。可分步进行实施,学前一年教育免费,逐渐过渡全部纳入计划。当然,学前教育立法应同时运作,以确保学前教育的地位,监督财政投入落到实处,维护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破解“入园难”问题,相关部门还应积极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应规范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适当给予资金扶持或补贴;将机关、街镇等幼儿园划入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这两项举措的目的在于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盘活整个学前教育市场,既能缓解幼儿园“一位难求”的局面,也能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良性发展。至于学前教育资金投入方面,不可能一味依靠政府,而要多元化,可尝试税收优惠、社会捐助、政府补贴三方面相结合的方式。
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只是教育惠民的前奏,提高入园率,从根源上破解“入园难”问题,还应打出“组合拳”,推出相对应的福利政策。(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