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长期关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北京执业律师李劲松,根据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房地产相关数据,对没有征收到位的土地增值税作出分析测算,结果发现,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显而易见,坐享土地红利、楼市红利的房地产商,当然应该责无旁贷地缴纳暴利税。但事情的真相是模糊的,有律师便指出:房地产商们习惯闷声发大财,在享受暴利的同时,在转嫁了税款之后,并没有及时缴税,这些滞留的税款光是每年的利息都是一笔巨额的数字。但又有任志强及时跟进,指出报道此事的媒体“愚蠢无知”,房地产商们根本没有欠税。孰是孰非,依然扑朔迷离。
其实,此次媒体的报道并没有问题。报道当然不能有偏向,但报道可以忠于客观事实。既然有律师通过研究、分析材料发现,房地产商存在欠税的问题。那么,对于媒体来说,他们自然可以报道这个客观的事实,将其传播出去,使之成为议题。在报道的过程中,媒体不是先知先觉者,他们有可能无法完全搞清事实,他们要做的只是真实地反映。即便所报道的内容存在偏差,这种偏差也是采访对象、报道对象带来的,媒体不需要为此负全责。所以,即便任志强觉得内容失实,也不必苛责媒体。媒体需要负把关责任,但媒体无法洞悉全部。
如此说,并不是认为律师的见解是绝对正确的,媒体的做法是完全客观的,也不是认为任志强又有些信口开河,而是基于媒体报道的特点以及议程讨论的属性,对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期待。
一方面,媒体不是全能的智者,媒体要做的只是客观地报道,如果媒体没有实际的恶意,出现一点偏差没有问题,反正报道不是一次性的,在媒体的自我修正中,事实总会水落石出。另一方面,议程讨论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方的观点和立场不尽相同,这也没有关系,议程讨论本来就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如果事实是能够厘清的,局部是可以达成共识的,议程讨论就可以算得上高质量。所以,没有必要在议程讨论的开始便电光火石,把话说死——道理是可以慢慢讲的。
当然,房地产商欠不欠土地增值税是一个可以而且应该厘清的事实判断。这与房地产商贪不贪婪,诚不诚信的价值判断不同。之所以各方的判断出现偏差,最大的原因可能不是有人居心叵测,刻意抹黑,而是各自统计、计算、判断的方法不同。这在事实判断中经常出现——虽然判断对象是一个具有唯一性的事实,但是,因为掌握的数据不同,判断的方法各异,再加上可能出现的误差,最终的结果也就大相径庭。这样的情形,在讨论之初出现并不是坏事,它至少给社会提供了更多思考的角度。这些角度也未必都是合理的,但也能够辅助我们更好更真实地接近事实。
因此,期待媒体的报道可以继续跟进,各方的意见可以激烈交锋。以便在一段时间之后,共识可以达成,真相可以清晰。到那时,房地产暴利税的缴纳情况就不能再是一笔糊涂账。(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