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调查全国2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250个地级市的副市长数量,统计发现,250个样本中,副市长数量从2名到10名不等,而配置6名至8名副市长是常态。对此专家分析称,目前对领导职数监督的频度强度不足,“根本上还是由于官本位思想造成的官位扩张”(11月25日《新京报》)。
近年来,副职扎堆日益泛滥,其实不只副市长多,其他层级、部门的副职也在不断膨胀。副职膨胀,会推高行政成本,同时导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多一个副职就会多一份福利待遇,造成公共财政浪费,还会产生更多的腐败和寻租空间。
副职超编扎堆,说到底是受官员的利益因素驱动,政府机构的存在虽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但实际中难以同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利益撇清关系。扩大本级政府领导职数,意味着晋升的机会更大,不仅给领导带来更多待遇与权力,也能提升政府的地位和利益。缩减职数是对自己利益动刀子,不仅得罪人,还让自身利益受损,因此,近些年来多次精兵简政的改革往往成效甚微。
官本位思想下的官职扩张是一方面,从制度层面看,副职膨胀还在于目前法律法规对副职编制并未作明确规定。2007年国务院制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然而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并未规定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和副职职数。目前,大部分省级立法中也未对此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如此一来,设置领导职数的权力并未被限制在制度的笼子之中。
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多多设置副职,“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也加剧了副职膨胀。副职多,多的不是人数,而是权力。从一个侧面看,地方政府职能过宽、过泛也是领导职数不断膨胀的深层次原因。地方政府不仅承担着大量宏观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工作,而且对微观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负责任,职能范围涵盖了经济、治安、文化、环保、民政等众多领域。职能多,工作也多,副职膨胀也就成为一种刚需。
因此,实现政府领导职数瘦身,从根本上看,要从权力限制上做文章,首先要将行政组织、行政编制设定法定化,将设置副职职数的权力纳入制度的笼子里进行管理。一方面,可以统筹进行行政组织法的立法工作,将目前分散的人大、政府组织法和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条例等进行统一规范;另一方面,在目前统筹立法有困难的情况下,不妨先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进行完善,明确政府领导职数、岗位、人员编制等内容,并设计一个精确的领导职数计算标准。
其次,开展领导职数瘦身改革必须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前提,只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才能让减副效果不反弹。政府职能不减少,即使顺应减副的改革方向,减少了副职数量,但领导的工作却没有减轻,长期来看还是要设置新的行政部门和人员加以分担,如此一来又需要新的岗位和编制,又会陷入“减了长、长了减”的循环之中。因此,减副改革的根本还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减轻政府负担,把政府不该管、不能管、管不好的工作都交还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政府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做到了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副职数量自然会随之减少。
一言以蔽之,为政府减副,立法和政府职能转变一个都不能少,只有将政府设置编制的权力和地方事务管理的权力都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减副才能减出实效、减得彻底。(马钰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