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四川达州警方经过调查走访目击证人证明,声称被三个小孩推倒的老太婆蒋某某系自己摔倒。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但因其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对于警方的处理,蒋婆婆不服,坚称是被小孩撞倒的。为了自证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绝”来赌咒。(11月24日《成都商报》)
一评
在围观中思考如何搀扶正义
从彭宇案开始,老人摔倒该不该扶,不仅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成为引发人们对当今社会道德、良知是不是滑坡的忧虑与思考。事实上,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上升为法律诉讼,进而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本身自有其中的道理。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见到老人摔倒的概率是很少的,但们经常会面临同样的困惑:该不该帮助陷入困境中的人,自己是否会陷入更大的麻烦,甚至于是官司之中?可问题是,当我们普遍采取习惯性的回避与冷漠时,我们的社会不仅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我们每个人也会因此受害,因为今天的旁观者或许就是明天的当事人。
在现代社会,人们行为的基本底线无疑是法律,它以惩戒界定了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边界。因此,好的法律加上严格的执法,能保证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能强制建立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
正因如此,当一个人行善时,如果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行善者不仅会得到社会的赞赏与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少些后顾之忧。与之对应的,对那些“讹人”者的恶行如果及时被查处、打击,自然也是一种震慑,会让那些人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将付出的代价。
达州老人摔倒案,虽然当事人各执一词,但实际上并不复杂,警方也通过实地调查,掌握了确凿证据并作出判决。即使当事的老人赌咒,提出复议,试图翻案,使事情显得复杂,但相信只要通过法律程序,还原事实与真相,这个案件自会得到公正的解决。
也许现实生活中,会有许多类似的事件真相一时难以查清与还原,也很难立即通过法律做一个公正的了断。但无论如何,真相只有一个,我们要相信,如果我们法律体系足够完善,当审判越来越接近真相的时候,判决也就越有可能接近正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依靠法律,相信法律。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尤烈,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人们关注达州老人摔倒案的判决,并不仅仅是局限于此案本身,人们可能关注的是此类判决对于现实生活中同样事件的警示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类案件的调查与判决,其围观行为对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自有其积极意义。当越来越多的人从法律层面去思考自己在面对摔倒老人该如何取舍与行为时,法律对于正义的“搀扶”与维护作用也无形得到彰显。
一个案件成为一个公共话题,本身就是一种很好的普法形式,会推动人们对于法律边界的认知。也许与飞速发展的现实相比,法律还有许多模糊地带,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但这些问题会倒逼人们采取行动来防范、弥补存在的漏洞不足,同时也提醒人们反省当下的文化与道德建设,应如何致力于避免人们利用这些漏洞,谋求与人情、天理相悖的私利。(尹于世)
再评
关注“摔倒”,更要牢记初衷
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使四川达州一位老人摔倒事件有了初步结果,但事件本身乃至公众关注远未因此而告结束。
毋庸置疑,还原事件真相、澄清是非曲直,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至关重要。从早些年的彭宇案、许云鹤案到此次达州事件,人们关注处理结果,都是希望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者不受冤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得到弘扬。
然而,在因为期待好人不受冤枉而执着于“真相到底是什么”的争论中,“路见老人摔倒要不要出手相助”日益成了一个问题。
事实上,从彭宇案至今,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善行义举不胜枚举,一个又一个“最美”人物用他们的行为在默默地宣示,真善美从未离我们远去,而是时时处处存在于我们身边。任何时候,在关注发生纠纷的“摔倒”个案时都不能忘记,“最美”远比“诬赖”更多。
弘扬真善美需要惩戒假恶丑,而惩戒假恶丑也是为了保护真善美。但要防止我们在“摔倒”的路上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出发的目的,需要全面、公正地看待支流与主流,不让“善行被讹诈”一叶障目,防止“社会道德滑坡”谬论污染公众心理,伤害社会的道德良心。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危险。将心比心,当自己身处险境时,所有“该不该帮人”“会不会被诬陷”都会没了悬念。如果在有人需要帮助之时过多地关注结果,甚至为“会不会被赖上”而纠结,必然错过最佳救援时机。
诚然,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不只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面对需要专业知识的救助对象时,如果自己不具备专业施救知识,不妨借助通讯设备求助专业机构。(周畅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