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最牛违建”——人济山庄小区B栋楼顶的假山别墅开始动工拆除,社会公众对于违章建筑的关注和热议似趋平静,北京市相关部门也表示,将加大卫星监测违建的力度,对违章建筑一经发现将在7天内拆除,并将以每周30万平方米的速度加快拆除现有违章建筑。
对违章建筑“零容忍”,一旦发现立即拆除,固然大快人心。然而,反思近年来各地运动式的拆除违建行动,其声势不可谓不浩大、态度不可谓不坚决,但违章建筑却始终像韭菜一样“割完一茬又一茬”,依然不断有人甘冒被拆除的风险继续大肆违建。
以人济山庄的这座假山别墅为例,在前后6年的时间里,业主一直在装修,城管部门也多次张贴“约谈通知”,但业主依然我行我素,威胁甚至殴打反映问题的邻居。如果不是此次“不幸”遭遇媒体曝光,业主本已打算将800万元入手的房屋以2500万元对外出售。
短短几年间,房屋面积扩大800多平方米,增值3倍多。其间对整个建筑物构成的威胁、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的破坏、对其他房屋价值造成的影响,却由他人和整个社会来承担,这恐怕是“最牛违建”的主人敢于露天建出“花果山”的原因之一。被处理了最多就是拆除嘛,无人处理则会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法律的价值和尊严不仅体现在对现有违法行为的纠正作用,更在于通过让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来遏制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在当前城市房价动辄数万元一平方米的现实状况下,对于违章建筑的简单拆除显然不足以遏制违建行为的再次发生,无法对整个社会产生警示作用。长此以往,就不免陷入“违建—拆除—再违建—再拆除”的怪圈中,一旦这种恶性循环形成,执法部门就是拆得再快,恐怕也难以应对随着房价不断攀升而日益催生的违建高潮。
在寸土寸金的香港,违建被视为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无论平民百姓、明星名人,还是政府高官、立法议员,只要涉及违建,都必将严惩不贷。根据香港法律,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任何楼宇加建或改动,均属违建工程,甚至小到空调机冷却塔的支撑构架、晾衣架等在内地看似十分平常的违建,一经查实,涉案人员都将可能面临最高40万港元罚款及2年监禁,若持续违法,还会被加判每日罚款2万港元。正是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下,房价数倍于北京的香港却极少出现违建现象。
因此,对管理部门而言,当务之急不是如何加快拆除违建的速度,而是要加大对违建行为的日常管理和处罚力度,让违建行为无利可图,让违建业主付出高昂甚至惨痛的代价,让违章建筑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从源头上杜绝违章建筑“层出不穷”的怪现状。
当然,管理部门也有自己的苦衷,在缺乏对小区物业管理权、缺少处罚权的情况下,执法部门监管违建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这需要及时调整我国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代城市建筑管理的要求。目前,北京有关部门已开始尝试在媒体上公开曝光违建业主信息,房屋管理部门也开始冻结违章建筑的房产交易,这是一个好的开始。相信伴随着更多配套措施的出台,我们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会变得更加科学有序,违章建筑也将最终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吴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