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下辖各县市区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会的“博爱万人捐”活动捐款,遭舆论质疑。对此,江苏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李某回应,“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此番言论一出,不断遭到人们诟病,该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随后回应:“从现在起各级红十字会募捐活动都必须严格坚持自愿捐款的原则,不再明确具体捐款对象、捐款数额。”
作为财政供养的公职人员,号召他们在慈善捐款方面做个表率可以,但若说因为其为财政供养并且收入稳定,就要比别人承担更多的义务,并且是强制性的义务,则不恰当。因为不仅任何与公职人员有关的法律法规中都没有“必须捐款”的规定,而且,说到底,无论是对谁而言,捐款都是一项完全凭个人自愿的事情。
无法体现自由意志的“捐款”不是捐款,而是“被捐款”。建立在非自愿基础上的强制性捐款,用句最最通俗的话讲,就是在耍流氓。管理者的理念得不到更新,即使由更高层面的管理者出面对其管理架构、组织形式、运行方式、监管方式等进行了改革,最终恐怕也会严重走样,难以实现真正的转变,或者至少是转变艰难。
“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的强捐有理逻辑,则向我们展示了红会管理人员在对问题的认识上,与现代慈善理念的差距是多么的巨大。这种理念上的差距,是一条横亘在“中国式慈善组织”与现代慈善组织之间的鸿沟。能否跨过这道鸿沟,能否实现理念上的脱胎换骨,才是最终决定红会能否真正做到与国际对接,真正成为一个现代慈善组织的关键。(张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