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原本因为身患癌症保外的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这是一个悖论。法院此举等于证明了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不仅无害且有效地治疗了自己的癌症,但同时又认定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是假药,一审判决其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黄振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说。(《中国经济周刊》5月21日)
看了此条报道,五味杂陈。这是说的一个“街头游医”的新闻,也可以称之为“民间医生”。但是,我想说这么句话:律师你也别急慌慌激动。有这么几点还需探讨。一是,倪海清的癌症并没有经过病理切片,如何证明自己治疗好了自己的病?二是,所谓秘方也就是他自己配置的“药品”,连治疗的理论都说不清楚,如何给人治病?三是,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有能力给别人看病就去看病的话,这个社会就会乱了套。谁真谁假,痛苦的患者如何辨别?那样就会出现更多胡万林等人。所以说,对他的判刑,委屈不到哪里去!
但是,对于这个充满争议的新闻,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就是,我们如何来保护秘方,挖掘秘方,让秘方造福患者?要给真正的秘方一个出彩的机会。
我们完全有能力,也有义务,给尚存的秘方一个去伪存真的平台。有关部门可以对秘方进行收集,当然这个收集不能是无偿的,要根据其贡献价值进行有偿回报。这秘方就如同孙猴子,有假有真,百姓无法识别。有关部门不去识别,势必会给很多患者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荐,鼓励拥有秘方者拿出自己的单子。让国内的专家们对其药效进行研究。
对于,没有救治例证的,也无法说明原理的,经过仪器分析更没什么科学道理的一批所谓“秘方”,就要大力度的打击,进行公开曝光,防止百姓上当受骗。
对于,经过检测发现,确实对于治疗某种疾病有效的秘方,自然是要大力度的挖掘、升级,造福患者。可以让秘方拥有者以股份的形式受益,也可以给其一个“国家级秘方”证书,让这些真正可以拯救患者于水火的秘方发挥作用,让秘方的拥有者光明正大的去救人。
秘方无人管理,就变成了秘密。我们所见所谓,被秘方害苦的例子还是不少的。表面上看是秘方害人,其实是有关部门没有发挥作用害了人。查处不是唯一手段,理性的、科学的,让秘方去伪存真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这要学学王刚,对假古董就要勇敢的砸烂,对真东西就要给它“定格价”!(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