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学历歧视≠忽视市场择优

时间:2013-04-27 14:48   来源:新京报

  要帮助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教育部门还应把很多工作做得更细致,应该尊重企业的择优权利。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高校毕业生求职过程中遭遇的就业歧视问题,特别强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在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关键期,教育部出台的这个通知,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并表示应出台进一步的处罚规则,否则也是流于形式。不过,教育部的这个通知也引来不少质疑。

  首先,教育部虽然表态反对、禁止反对这些歧视条款,不准企业以985、211为条件筛选应聘者,但是,所谓的985、211的高校分级却是教育部搞出来的,如果再往前追溯,则是从1952年开始的重点大学制度。这些制度从入学分数线、到对学校的投资,对学生的教育补贴都有很大差别,才造成了企业选择的标准。而如果不能提学历,那企业为何要到大学里面来招人呢?

  其次,这个规定实际也无法执行。虽然这个通知出台之后,面向企业人力资源的网站就发出了提示,提醒在撰写职位描述时注意这一通知,不能写985、211、甚至学历标准。但是,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坦言,即使职务描述上不写,接收到了简历之后,也会按此标准筛选面试人员。所以,有人戏言,不过是把明规则变成了潜规则。

  最重要的在于,这个通知,把本属于企业、市场的择优视为了歧视,可能侵犯了企业权利。

  虽然在这个方式下,某些985、211的杰出学子可以获得一个面试机会。但市场的择优却暗含着自己的隐藏前提,即不是不计成本的择优,而是在一定成本下的择优。企业的人力资源职员不可能面对每一个学生都详细地深谈,不可能做到沧海淘珠,不遗寸长,他们必须在给定的经费、给定的人力下,为企业选择到最合适的人。另一方面,学历证书,就有着明显的信号作用,从很大概率上、很大置信度上判断一个人的素质与能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根据学历证书给出一个事前筛选标准,绝对不是企业招揽人才的最好方法,却是企业在一定成本下到达一定效果的最好办法。

  所以,要帮助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教育部门还应把很多工作做得更细致,应该尊重企业的择优权利。从更大范畴来看,只有尊重企业用人需求,整个教育体系才能认真面对企业的用人需求,积极地调整被诸多诟病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教育体制,这才是提高就业率,甚至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长远之道。(刘远举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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