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22日新华社报道,为了不再让群众“见干部难”,浙江省今年将在全省乡镇推行乡镇干部“住夜”制度,要求每天都有乡镇干部在乡镇“住夜”,并切实了解群众情况和解决群众需求。“住夜”制度要求每位乡镇干部原则上每周在乡镇住夜至少1个晚上,每天有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住夜值班,并结合实际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
群众不认识“乡长”,不认识政府干部,有难事不知道找谁解决,有矛盾纠纷无人管,这着实当令某些地方政府汗颜及反思。说得严重一些,群众的困难无人反映,无渠道畅通,政府干部的“知名度”不高,政府工作推进的影响力不大,那是政府的不作为,甚至可以称之为“渎职”。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推进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
干部的形象问题,其实也是一种党风问题,是一种政风问题。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说,现在存在干部作风状况与人民群众要求不适应的情况。特别是有的乡镇干部作风不实,不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当“走读生”,做“邮递员”,影响了乡镇干部形象——可以说,基于整治的立场出台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实在很有必要。
乡镇干部“住夜”更须“住心”。制度的建立健全并不难,难就难在制度的执行力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在为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击掌称好的同时,我们更期待的是制度的落实到位,期待的是广大领导干部能够亲身实践,将“住夜”制度化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化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难题的平台,化为推动政府公信力树立的窗口,化为政府工作“住进”民心的实在行动。只有行动,只有效果,只有民众心悦诚服的满意,才能够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乡镇干部“住夜”制给我们更多地方以启示。让领导干部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真正俯下身段,与群众打成一片,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难题,为群众办真正的实事,在类似于“住夜”制度的可行推动下,“住心”才能够使政府工作扎实推进,才能够使政府工作更深得民心,才能够使政府工作赢得群众的广泛支持与欢迎。(陈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