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论坛上发帖称当地一名女干部伍娟,此前是选美比赛获奖者,并质疑其成为公务员背后有“神秘推手”,湖南冷水江市网友段小文被警方拘留十天。警方称,该女干部为市委秘书组秘书,也确实是当地“月季花小姐”选美获奖者,但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段小文被拘因为诽谤。(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那边厢,辽宁80后美女副市长董海涛的“提拔门”、“招考门”一扇接一扇,尚不知还有多少重;这边厢,湖南冷水江又冷不丁冒出个“选美小姐变干部”的事。虽说,市委秘书组秘书的“官衔”远远没法跟副市长相比,甚至目前在网上都还找不到一张伍娟的免冠照,但“网友发帖质疑被拘”的桥段却让这起事件有个不小的新闻轰动性。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诽谤乃属民事自诉案件,但吊诡的是,按照拘留决定书上的说法,这起事件中报案的却是当地宣传部门。既然伍娟本人没有报案,警方何以提前介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这些的确令人生疑。
退一步讲,即便“真实情况”如网监民警所言,是因为伍娟不懂程序,所以先告诉了外宣办,她本人之后有到公安机关报案,那也无法遮掩公权力部门替下属“出头”,擅用“官方渠道”向警方移交书面报告的不当事实。同时,它也说明,伍娟的法律素养的确不咋样,连基本的自诉程序都不懂,这样的人是如何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又能否胜任市委秘书处的重要工作?
更何况,事后当地有关部门的种种“做法”,包括提前释放段小文,拘留所领导给了他500元钱、网监大队给了他妻子100元钱,也给外界留下了巨大的遐想空间。尽管相关方面称这是“市里面的意思”,但见惯了权力“傲慢与偏见”的网友还是很难相信,在没有“冤屈”、“理亏”的情况下,权力会如此“大发善心”?
自媒体时代,公职人员遭遇民意的质疑甚至“诽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既是公众监督权力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品”,同时也考验着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媒介素养。况且,现有法律已为这种情况预留下了足够多的救济手段。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明明是网友与官员个人间的交锋、较量,后者却总喜欢找“组织”帮忙,而权力也乐于出面拉偏价,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如此,冷水江市外宣办亦然。结果不仅没帮上“下属”的忙,反而使事情越描越黑,甚至连单位都陷入舆论场中心不能自拔。
其实,像冷水江“选美小姐变市委秘书”这样的事,公权力即便要介入,那也应该通过公布伍娟相关招录信息的方式“正向介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快刀斩乱麻式地先将“造谣者”逮捕拘留再说,然后轻飘飘来一句“伍娟考上公务员通过正规渠道,‘作风正派’”。否则,即便公众一时找不到坐实伍娟“问题”的铁证,也会因官方的种种反常和“暧昧”行为而愈发坚信:其中必有猫腻!(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