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富人搭车”可能让普通人“无车可坐”

时间:2012-11-29 14:28   来源:工人日报

  “应当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加强对富人的课税,并且着重堵住征税漏洞。”在第二届首都金融财税法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程法光提出这样的观点。而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却提出了一个针锋相对的观点。他表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个不利于低收入者的措施,实际上是给富人减税。(来自11月27日央广报道)

  财政部的数据表明,2008年全国个税总收入3697亿元,其中工薪阶层贡献1849亿元,占比50%。这种情况不符合“富人多交税,工薪阶层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征收原则。为了改变这种不正常的现状,我国提高个税起征点到3500元,这对于减轻工薪阶层的负担大有好处。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月入5000元在一些城市已经较为普遍,因此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显得尤为必要。那么,“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给富人减税,不利于低收入者”这种担忧有没有道理呢?

  笔者以为,“给富人减税”的担忧其实没有必要。持此论者的逻辑在于,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的那一段,原来应该交税,现在可以不交税了,原来富人应该缴纳更高比例的税率部分,现在变为起征点的比例,因此是在给“富人减税”。然而,这个问题并非不好解决,可以通过提高最高层级的超额部分的累进税率予以弥补。

  退一步,即便不调整超额部分的累进税率,所谓“给富人减税,对低收入者不利”的观点也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富人的财富是远远超过起征点数百倍甚至更多,提高起征点,对于富人少交税的影响微乎其微。从利弊关系来看,让工薪阶层每月减少几十元、几百元的支出,利远大于弊,所谓“不利于低收入者”是无稽之谈。

  从富人交税的现状来看,“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给富人减税”的观点也有些不食人间烟火。实际上,富人逃税的手段主要是虚报收入,比如年收入百万的富人却被登记为月薪3000元。若是因为这么担忧,便要暂缓提高个税起征点,岂非因噎废食?

  类似“提高个税起征点是给富人减税”的观点并不新鲜,比如有人说应该提高大学的收费标准,高收费标准对穷人孩子有利。其“神一般的逻辑”在于:提高收费标准,富人家庭多缴费,多收的部分能接济穷人孩子,能让他们免费上大学,现在大学学费不够高,本质上就是让富人得利。

  警惕富人搭车固然重要,但不能因为要警惕,就干脆连“车”都不开了。警惕富人搭车的目的只是为了避免“鸠占鹊巢”,而不是想方设法取消“车”,让普通大众无“车”可坐。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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