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廉政誓言”不靠谱

时间:2012-10-16 14:14   来源:钱江晚报

  10月9日,某地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涉嫌受贿罪案,一审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16年来,当地交通厅已有4名交通厅长相继落马。而他们落马前都热衷说廉政名言,比如:“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一个‘廉’字值千金”、“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

  连续四任厅长纷纷在“誓言”的铿锵中前腐后继着,这道“景观”留下的反思,比擒获很多贪官重要得多。若说我们曾经被他们的“铿锵誓言”彻底蒙蔽,似乎不太实事求是——我们真的会幼稚到这种程度?不是说“誓言”就不能有,就没有一点作用,然而最终能靠得住的却绝不是“誓言”——离开有效监督,多么铿锵响亮而又真诚的誓言,可能都经不住绝对权力的冲抵;“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我们认可这些道理,那么原本不该把“誓言”太当回事。

  建设工程项目易发腐败;一条公路建成,若干官员下水,四任交通厅长的前腐后继,再次验证着老百姓们总结出来规律,或说是大家都已看破的问题。“人情工程一件不干”,说这话的时候,交通厅长或许真是这么想的。但是,决心和誓言的践行,是不能光靠个人意志作保证的。如果我们承认这种事实,我们就不应该轻信任何誓言,更不能把任何事情都寄托在人的良心或道德上。

  廉政分数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他们的廉政建设经验中有一条叫“不能贪”,意说:各种监督约束机制十分严密,权力者若想贪腐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比如官员想把建设项目交给亲友来做,以便于上下其手,几乎做不到,因为有各种横向纵向的条条框框无法突破,不论是批条、打招呼,还是指示,都不好使。如果有人敢这么做,第二天就可能会去他该去的地方了。

  当然我们不是没有监督和约束,而且我们的相关制度和监督机构并不少,但不是很有效,四任厅长前腐后继就是证明。为什么无效?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但有一点还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体制内的自我监督,其实是存在“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问题。(马涤明)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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