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不是犯罪的马甲

时间:2012-09-28 13:28   来源:钱江晚报

  这段时间以来,爱国的热情在升温,反思也在深入。日前央视《新闻1+1》报道称,“他(李建利)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他只是驾驶了一辆日系品牌轿车,一把U型钢锁砸穿了他的颅骨,也砸出了一个我们不得不深思的现实”。为了缉拿凶手,西安市公安局发布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男子照片,并向市民有奖征集线索。但是,案发11天,该名男子还是没有任何消息。白岩松大呼,犯罪与爱国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如今是个法治社会,欺负任何人逾越了法律的界限,任何理由都不行。即使以爱国之名。戾气换了一副马甲还是戾气,犯罪换了句口号依然是犯罪。车祸撞人不是救人而是挥刀相残,药家鑫杀人是戾气的积聚;一语不合不是辩论而是拳头相向,韩德强打老者同样也是戾气的发泄。如果我们不反省,不能区别爱国和犯罪的根本区别,那么这种戾气的弥漫将是祸国之源。

  照着暴徒的逻辑推理,那么奴隶主可以说:我杀的不是人,而是会说话的工具;盖世太保:我处理的不是人,而是犹太狗;三K党:我干掉的不是人,而是黑鬼;红卫兵小将:我踏倒的不是人,而是牛鬼蛇神,是叛徒内奸工贼反革命臭老九;性变态连环杀手:我清除的不是女人,而是垃圾;韩德强当然有理由说:我打的不是老人,而是汉奸!

  放眼来看,戾气借助爱国游行也来了一次大游行。无论是网络上、电视上、还是报纸上,“发飙”、“暴打”、“对骂”、“斗殴”、“打砸”等等词汇的出现频率在升高,爱国游行不幸成为了一个出口。戾气就是一种残忍、凡事要做得狠、偏向走极端的心理或风气。在集体行动中,戾气更容易被放大。正如集体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当公众集会群情激昂时智商往往等于13岁,如果不加规束和引导,那么就如梁启超所说,譬之小儿授之以利刃,不是自我伤害就是伤害别人。

  这就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我们的地方政府如何应对在前,对群众的爱国热情善加引导,诉诸一套科学的预案为理性爱国加分;二是司法部门如何对罪犯加大打击力度,对哄抢劳力士、打砸汽车超市的犯罪分子及时剔除出队伍,绳之以法。

  有游行者事后痛悔没有反击暴徒,这种反思难能可贵,但是“以暴易暴”也不是解决之道。而只有文明和法治才是对付戾气、击败暴徒最好的武器。 (付瑞生)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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