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罗那奥运会冠军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赠予合同纠纷一案,12日下午在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健力宝方面认为,“金罐为纯金打造”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当年在赠送金罐时,双方没有就材质及价格做任何形式的约定”。健力宝方面承认,1992年赠予奥运冠军的金罐材质是金和银,但否认了当年媒体报道的每个罐“价值4万元”一说。(9月13日《新京报》)
当年健力宝向奥运冠军赠送金罐,“金罐为纯金打造”仅仅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吗?恐怕不是。当年媒体和全国人民可能都是这样理解的。大家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健力宝方面称赠送的是“金罐”。“金罐”的含义是确定的,不把“金罐”看成“纯金打造”,而想成别的才不正常。
正因为健力宝当年说向奥运冠军赠送金罐,这几位奥运冠军才会接受。如果知道是区区价值50元的银罐,他们犯得上给健力宝这么大的脸面吗?须知,当年健力宝和奥运冠军联系,不是奥运冠军可以沾健力宝的光,而是健力宝可以沾奥运冠军的光,人家奥运冠军凭啥接受你健力宝仅仅价值50元的“奖励”啊?
诚信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如果以前做错了事,错就错了,改了就是。但是,如果坚持错误,甚至为所犯的错误狡辩,就是又在犯新错误。错上加错,不仅不能免除过去所犯的错误,而且会积累更大更多错误。健力宝现在不仅要面对几位当年被欺骗的奥运冠军,也同时要面对整个社会。是非曲直,人心都有一杆秤,为欺骗行为辩护是徒劳可笑的。(陈豫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