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网站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呈贡、晋宁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据了解,上述收费计划已经进入立法程序,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8月5日《中国青年报》)
滇池污染游客埋单,有点不合理
于静
按理说,现在国民收入普通提高,有能力出门旅游者,很少有人会在乎区区10块钱。但在不在乎是一回事,该不该掏不该掏是另一回事。就滇池污染让游客埋单这件事来说,多少有点不合理。
道理很简单,游客频繁光顾固然会对滇池的生态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滇池的最大污染源恐怕还是当地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自己的池子脏了,要远道而来的客人打扫,有这样的待客之道吗?
况且,如果真的在近3000平方公里的地方,不管大酒店、小旅社一律按人头收费,管理起来也是有很大难度的。退一步,就算昆明方面确实有办法对大小住宿场所进行规范管理,游客上交的“资源保护费”都不会落入私囊,但如何保证这些公款最终能完全用在滇池保护上?
“生命只有一次,滇池只有一个,他把生命和滇池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他是一个战士,他的勇气让所有人胆寒,他是孤独的,是执拗的,是雪峰之巅的傲然寒松。”这是2009年感动中国人物颁奖盛典对获奖者张正祥的评价。被誉为“滇池卫士”的他,从早年当生产队长时就要求村民,不准在滇池里洗衣、倒污水,不准砍伐滇池边树木,后来更是为了阻止在滇池边采矿,几乎搞得家破人亡。
在此笔者想提醒昆明市有关部门,滇池保护,别忙着打游客的主意,先不妨好好学学“滇池卫士”张正祥,像他那样去战斗,去用生命守护滇池,对一切污染滇池的行为说不。这,才是当务之急。
“生态保护费”究竟该由谁埋单?
张玉胜
按理说,尽管滇池治污迫在眉睫,但治理污染毕竟是当地政府的分内之责,政府办事应当遵循内部挖潜、量入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哪有“你规划,我出钱”的道理。
再说,如果政府投资不足,治理滇池污染的确需要征收“生态保护费”,那首当其冲的也应当是沿池污染企业和个人,岂能“算计”外来游客?
景区的科学管理一般都应当先由政府通过投资整治打造优美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旅游收入,然后凭借财力的提升,进一步做好生态与环境的保护,这才叫是良性循环。征收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无疑是本末倒置。
保护滇池还是应当多向内用力,别动辄打游客的主意。以“宰客”为目的的“生态保护费”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