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岁内宝宝家长每年可享10天“育婴假”几乎不可能实现。有委员认为企业形势不好,10天“育婴假”不利经济发展。在当前情况下,增加奖励假期,会增加企业负担。(6月27日《广州日报》)
深圳本来要开国内先河,给宝宝家长放“育婴假”,此消息一出即受到民众热捧,认为此乃一项善政。可不幸的是,“育婴假”胎死腹中,而被否决的理由之一,居然是“育婴假”会增加企业负担,不利于经济发展。显然是认为时下经济不景气,不应该在此时推行“育婴假”,那么,“育婴假”真有这么大影响吗?
对于企业来讲,员工休假会影响到工作,但符合“育婴假”条件的员工毕竟有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企业会增加部分负担,但只要能确保“育婴假”落实,对于所有企业来讲负担都是一样的,那么也就达到公平了。而且,员工休“育婴假”对工作影响有限,却能增进家庭和睦,适度休养身心,反而有助于员工未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设立“育婴假”的初衷,是给家有3岁内宝宝的新爸爸妈妈每年放10天假,既可以多点时间照顾宝宝成长,增进家庭感情,又能使家长适度释放工作压力。更何况,家长虽然休假不工作,但依然要正常生活,或许还会带孩子外出游玩,那么,还可能促进额外消费,这岂不是对经济产生刺激效果?可见,“育婴假”对家庭和社会都有利,值得设立和推广。
相对发达国家来讲,目前我国针对特定人群的假期很是匮乏。“育婴假”属于一项人性化政策,表面上看只是增加员工假期,但其带来的社会正面效应却很大。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除了追求经济指标外,还要关注民众的身心需求。人不仅仅是作为劳动力而存在,也是要适当享受生活的,因此,在考虑设立假期时,不能只盯住经济得失,还要综合考量家庭和社会利益。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