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金蓝塘镇由于政府供水工程“年年只会流脏水”,近20年里,镇民几乎都靠买山泉水和打井度日。同时,居民还必须为每立方米“脏水”掏钱1.5元。县、镇两级政府的解释都是:“没钱”。(6月17日《中国青年报》)
付的是自来水费,喝的却是“脏水毒水”。造成这一现象的症结,是所谓的“官商合营”,30年来,自来水公司都是由私人老板承包经营,老板出钱铺管、维修和收费,政府负责监管水质。经营以逐利为目的,供水水源质量无法保证,无论是治污还是净化水质,都意味着运营成本的大幅提高。于是,群众的基本用水权益就难以保障。
或许是因为当初财政投入不足或者管理困难,同时又无法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诉求,当地试图用市场化的模式来调节供求关系,满足群众需求。然而,缺少了政府支撑的公众普适性需求,只会在市场化满足的过程整体受损。事实上,政府对公用事业并非不能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比如可以通过民办公补,整合力量,分步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功能。然而,紫金蓝塘镇一直都以“没钱”为借口,一年又一年的零投入,给建设留下了历史欠账。殊不知,完全一味地等靠要,意欲毕其功于一役,只会让问题的无限扩大。同样的供水规模,2002年建设是1200万,10年后的今天这个投入则达3800万,这个代价是蓝塘镇即将收回建设必须要买的“单”。
公用事业变为经营性企业,又再度收回成为公用事业,这样的怪圈并非只是个案。2010年,杭州市余杭区政府斥资3亿元,全面回购此前以7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个人经营的卫生院,就一度引发议论。去年2月,媒体报道江苏金坛市指前镇等22个乡镇水厂,就有乡镇参股、个人经营的模式,居民用水有着与蓝塘镇类似的遭遇。这些,都是当前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个现实缩影,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公用事业不允许管理者抽身事外,在投入不足或管理不善时,引入市场化力量进入供水、医疗等公用事业,是一种探索。然而,如果政府一卖了之,任其放任自流,却可能让经营性企业的赢利属性损害到公众利益。解决此类问题,管理部门应该始终不忘自身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职责与义务,尊重社会管理的普遍规律与基本原则,既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企业化管理的组织作用,把加强建设贯穿于运营的全过程。否则,损害的是群众利益,付出的是高昂学费,丢掉的是政府公信。(房清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