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服务中,信用是规范借贷行为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如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既是基础性工作,也应成为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程——
浙江丽水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人们对其充满了期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丽水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亮点之一,其已探索和努力多年,全市行政村信用评价面达到了100%。
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丽水市动员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再加上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丽水市有超过14万信用农户共获得116亿元左右信用贷款。这不仅让农户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了信用的重要性。
在金融服务中,信用是规范借贷行为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如此。优化农村信用环境,需要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牧民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作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按照总体方案要求,丽水市下一步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目标明确,就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稳步开展社区居民、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构建“农户、居民、企业”三位一体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不仅需要全面开展农户、农村企业、农村经济组织等涉农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加大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力度,同时也需要促进工商、税务、法院、社保、质检、公用事业等部门社会信用信息的依法共享。
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还要统筹兼顾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的实用性、涉农主体信息采集的可操作性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兼容性和互补性,通过政府、银行、涉农主体的联手,实行资产评估、信用等级评价、授信额度评定的联评,推动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联保贷款的联动,建立起农村信用信息采集和评价系统的成果运用机制。同时,广泛开展信用县(市、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四级联创”。
近年来,许多地方都在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与此同时,央行也在一些地方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展开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工作。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9300万信用农户,8100万农户获得贷款,余额达1.5万亿元;20多个省(市)100多个地(县)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而且央行2012年征信工作将以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
应该看到,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解决信息不对称和解决农户贷款难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贷风险得以有效防范,农民的信用意识得到提高,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应该成为一项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仅是金融机构的事情,通过多方合力,科学、规范、合理地推进,使得借、贷双方实现共赢,同时也能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