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22日表示,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在城镇化过程中造成了大量的“伪城市化”农民。现在进行人口统计,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统计,而事实上并没有享受市民待遇(11月23日《京华时报》)。
这部分农民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一边是土地已经被征用,失去了赖以生存生活的生产资料,另一边是成为所谓“城市人”后,在社会保障、就业、孩子入学等待遇上又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市民待遇。一些农民将土地出让费花完后极有可能陷入生存困境之中。可以说,失地农民是伪城市化的最大受害者。
在这个伪城市化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借着城市化之名,采取各种手段,甚至不惜仰仗某些地方政府撑腰强征强拆开发房地产,目的在于谋取暴利。这是开发商拼命叫嚣加快城市化建设的原因,也是开发商屡屡以城市化为说辞炒作房价、推高房价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地方政府从卖地中获得了巨大收益,从房地产快速发展中获得了税收和GDP,这比辛辛苦苦发展第三产业和实体经济来得快来得多。开发商与一些地方政府在城市化中有着共同利益,在结成同盟后,也就顾不得是真正的城市化或者是伪城市化而一个劲推进。
对大肆占地、征地甚至侵占耕地的现象并不能完全否定,如果是根据发展的需要,城市自然而然的扩大、扩展,这是真正的需要,是必然的过程。最为可怕的是,目前在一些城市刮起的一股造新城、造大广场的“运动”。看到大片大片的耕地一夜之间被一年闲置300多天的所谓休闲广场占用,谁都会心痛。
笔者始终认为,一方面城市化应该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特别是与城市居民、农民的社会保障建设程度和水平相适应,不然就会出现伪城市化的情况。
另一方面应该尽快探索中国究竟该走什么样的城市化道路?必须正确看待和理解城市化这个概念,着重在“化”字上做文章。一种理解是城市化就是将不在城市的居民赶进城市,另一种理解是将农村特别是大的村镇“化”成城市,即改造成城市。笔者认为,后一种城市化符合中国实际,是中国城市化的出路,即城市化是将农村行政村“化”成城市,而不是将农民赶进城市。13亿人口是中国最大的国情,不可能按照将13亿人口都赶进城市的做法搞城市化。如果真要这样做,伪城市化不可避免。
要达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尽快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的弊端,实现农村和城市人口的自由、平等流动。其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把村镇建设成城镇城市,不但留住农民而且还能吸引城市人,这不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城镇化之路,而且是拉动当前经济之必需。
只要确定正确的城市化方向,就能避免出现伪城市化现象,也才能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保护好被征地农民权益,减少征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