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的吃亏,不干事的则占便宜,这是一个让河南中牟县县委书记心痛的问题。为解决这个痼疾,中牟县近期将推行一项“干部工作善抓具体日志制度”,要求全县1039名科级以上干部每天都要记日志,把每天做的具体事情记上。“如果一个干部一天都没做成一件具体的事,那就是无所事事。”(3月31日《郑州晚报》)
不能不承认,这个全员写日志和建立档案的方式,把干部每天履职情况记录下来,本身是件相当好的制度。假如不考虑道德风险,每一个干部办不成具体事,他是万万没有“奇货”可写在日志上,勤政或是懒政,全跃然于纸上,干部会争先恐后地投入到“抓具体事”、“没有具体事也要创造具体事来抓”的新风貌。
但恰恰就是“一则日志就让干部改头换面”的理论设想,本身又否定了这一行为的必要性。因为靠一张纸的空白与否,就能驱动勤政热潮的干部,不是道德圣徒就是良心君子,这样的“好干部”,又何必通过日志来唤醒他们“抓具体”的热情呢?只要一句感人的催促,他们就会做出与职务相称的工作业绩。
那么,我们来设想道德风险和代理风险下,以“性本恶”假设为基础,把1039名科级以上干部预设为一群不靠制度上的惩戒就干不出“具体事”的“恶干部”,同样也会得出日志“抓具体”法也不靠谱的结论。在道德风险因素下,每一个干部都会有一个共同的趋利避害的选择,在无“具体事”之时,就会杜撰一则“具体事”来应付,人人效仿之后,这项“制度创新”终于会成为一个形式主义的傀儡。如考虑代理风险,主管干部在查验手下干部“具体事”时,由于考虑到自己的业绩考核,就会以牺牲真实性来维护造假的正当性。
现在我们转过来看“具体事”的概念。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具体事”,有些岗位只要求动嘴,专说别人坏话,如监督和监察岗位;有些岗位则要实干,如统计岗位要一项一项查核数据;有些岗位是务虚的,做理论研究,更多时候要孤独地守在研究室长期思考一个问题。所以,光是把“具体事”说成“干事”,反之就是“不干事”,恐怕不是很科学的分类方法。
当前干部管理,主要矛盾在于激励不足和决策不科学,在于编制不合理和人浮于事等现象。机构臃肿本来就无事可做,又何谈哪门子“具体事”?没有对“具体事”相对独立和公正透明的评价机制,又何谈“具体事”的对与错?只谈“干事”,不谈事本身的“对与错”,也不谈结果的“好与坏”,这样的具体事越多,越会对当地发展造成阻碍。很多浪费惊人又百无一用的政绩工程,就是在“干事”、“干具体事”的旗帜下出台的。
《新华视点》去年11月25日曾披露,北京门头沟体育中心,2008年才斥资上千万元翻新,不到一年就要被拆除;福建投资千万的小学没使用几年就要被推平,四川两河森林公园短短三年间,在同一个地方两次重复建设耗资数亿元的主题公园……这些哪一项不是要命的“具体事”?一句话,教条主义式的“抓具体”,不论它放在日志上还是不放在日志上,不论它收入档案室还是没收入,都只是勤政的“纸老虎”而已。(和静钧,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