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为何被谋杀?

时间:2011-03-17 14: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3月6日,有群众在广东省佛山市深村河涌边发现一个黑色的旅行箱,内有一具女尸。3月11日凌晨4时30分许,警方在深村一出租屋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他嫖娼后与“小姐”发生矛盾,将其掐死后,将尸体装进旅行箱后抛尸。(3月14日《广州日报》)

  卖淫嫖娼的事情如今已经算不上稀奇古怪了,在各大城市,很多娱乐场所都提供色情服务。色情服务有档次差别,星级宾馆、夜总会都是高档场所,洗脚城、按摩院算是中档场所,而发廊则是最低档的场所,去这种地方的嫖客绝大多数都是经济实力不雄厚的贫民,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显然属于贫民阶层。

  提供色情服务的场所因为档次的差别,所以在安全系数上也大不相同。越是高档的场所越是安全系数高,而发廊这样的低档场所则最不安全,所以,很多嫖客在征得“小姐”的同意后,会将其带到出租屋里面去巫山云雨。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先谈好价格,然后再去,这样的话就不会出现为价格而争执的情况。

  赵某称自己在嫖完后和“小姐”发生矛盾,最大的可能就是他在嫖完后不愿意给钱,或者是不愿意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给钱。“小姐”已经为其“献身”,拿不到约定的嫖资,她当然不甘心,自然而然两人就产生了矛盾。此时此刻,因为“小姐”已经不在自己的地盘之上,所以显得非常弱势。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这位嫖客即使文化程度再低也不至于不懂。那么,他为何要在和“小姐”发生矛盾时掐死“小姐”呢?显然,是因为“小姐”不依不饶,甚至很可能以要报警来威胁他,而报警的理由则很可能是自己遭遇“强奸”,于是,这位嫖客便一怒之下将其掐死。

  事发后,死者身份确认为佛山金澜路一发廊工作人员。据其朋友反映,3月1日凌晨,她随一男子乘坐“摩的”后杳无音信。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供述其于3月1日晚搭载死者官某到其出租屋内嫖宿,期间发生矛盾后,赵某掐死她,将尸体置于旅行箱内抛尸。

  赵某现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信在不久以后就会接受法律的审判。此事虽然只是一起恶性社会事件,但却反映出了很多问题,如社会道德、就业、贫富差距等。当然,还有色情服务业的暧昧处境,倘若色情服务业已经合法化,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中国台湾网网友:刘逸明)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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