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需多措并举

时间:2011-03-10 16:06   来源:西安晚报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媒体采访。他说,完成今年1000万套的任务,有8000多亿是通过社会机构的投入和保障对象以及所在的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的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应当说,记者会上透露出的信息令人振奋。从供给上讲,住建部此前已宣布未来五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覆盖率可以达到20%,只要各地能够落实下去,对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对于分流商品房需求压力、平抑房价将会发挥巨大作用。

  现在,对于民众担心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终于给了确切答案,今年即将建设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所需13000亿元资金,中央等四级政府要承担5000亿,剩下8000亿元由社会资金来筹集。颇令人欣慰的是,日前,在全国落实保障房建设专题会议上,各地签订了保障房建设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

  可以预见的是,今年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农民工、大学毕业生、棚户区住户和农村危房户等住房困难群体,将根据其住房困难程度和经济承受能力,陆续享受到相应的住房保障。然而,笔者担心和忧虑的是,今后保障性住房面临最大的困难,将是资金筹集问题,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全面提速,倘若在资金筹集上,不能做到未雨绸缪,很可能让这项惠民公共政策无法得到落实。

  就目前国情而言,我们起码有四项融资手段,不仅可以充分利用好,还可以发挥更好的效果。首先,提高土地出让金提取比重。鉴于巨大资金缺口,我们不妨将现行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提高到15%。资金缺口大的地方,甚至提高到更高比例。譬如,最近河北省为了保证建设资金,把原来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计提,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还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净收益计提比例提高到20%。

  与此同时,架构保障性住房基金。保障房建设运营现已获得国家的税收优惠,如果租金定价合理,回报率适当,公租房可以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具体讲,保障房基金可以由房地产企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民间资本联合出资组成,成立专门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设定托管银行、承建商等多方角色,这不但可以给保障房提供可靠资金,也可以激活民间资本。

  此外,发行保障房债券。证监会可以创新方式支持地方保障房建设,譬如,在资本市场开设保障房债券,各地政府因有每年的租金收入做保证,这类债券不仅是最优秀的债券品种,而且也不会像美国的次贷那样,充满一定的金融风险。

  最后,建立房地产信托融资模式,来推动保障房建设。去年8月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曾郑重指出,我国各级政府可以探索REITS(房地产信托)试点等方式,支持公租住房建设投入。既然有国家的支持,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用足用好这项制度安排,积极推动信托融资模式,来支持我国保障房建设。(吴睿鸫)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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