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记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出席记者会,并接受媒体采访。齐骥说:稳定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包括棚户区改造,我们一直实行的是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责抓落实,而且要负直接责任。(3月9日人民网)
建设保障房已经建了好久,可住户也等了好久,保障房建设完工后,到底又有多少分配给了需要住房者,更有多少真正建起来了,是不是建设保障住房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套取国家资金的一个渠道,都值得怀疑。
但从今年的两会上传递出了保障房建设的最强音,国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将达到1000多亿元,各地严格执行不低于10%甚至进一步提高计提比例。但为了让此批资金到位,保障房到位,实行从上到下的问责制是保证保障房建设的必由之路,更是必不可少的。
问责的力度是很大的,这与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和地方政府签定不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就要受到严厉处罚的“军令状”有异曲同工之妙,是为了保证“居者有其屋”,让大批天下寒士俱欢颜。当然为了让问责更到位,更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要进行考核、约谈、问责,就是督促我们的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履行好自己在本地区稳定房价和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样一个责任。
但责如何落实,效果如何?这个不应看广告,而应该看疗效。其实,一些地方,对问责之事似乎看的很淡,问责时也是手下留情,于是并没有让问责吓到地方官员,保障房就难以落实。
保障住房无论立下军令状也好,问责也罢,更应该让军令状和问责实实在在落实在行动上,而兑现问责更应该有“挥泪斩马谡”的勇气,让没有完成的个个成为住建部手中的“马谡”,这就是让建设保障住房应该落实在土地上,更要落实在住户上。问责关键是落实,在建设保障住房上不抓落实,立了“军令状”也等于零,而落实了,才是真正的“军令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