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部部署清查增减挂钩试点整治工作。据披露,此次清查囊括了2006年以来,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及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胡存智表示,将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和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新京报》2月17日)
一段时间以来,山东、安徽等地方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名,强力推动农村“撤村并居”,迫使一些并不具备条件的农民离开祖居老宅,这一粗暴的“被上楼”不仅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扭曲了原本旨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新民居建设。现在,国土部决定开始严查,可谓顺应民意之举。
既然清查囊括了2006年以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那千万别搞成对过往不当行为的事后追认。毕竟,广袤的农村大地上每一处宅院都对应着一个农民的家庭,宏观政策有责任照拂这些应受到庇护的单个个体。如果仅从政策层面粗线条地勾勒出一幅愿景,很难真正让农民受益。
所以,清查整治工作有必要更加明晰和具体一些。比如说,对于那些已经“撤村并居”的地方,是仅仅叫停还是要进行整改?又如何整改?对于那些正在进行的“撤村并居”,是恢复原状还是暂时叫停?叫停之后如何处置?对于那些在推动农民“被上楼”过程中,严重侵犯农民各项权益的现象,会不会严肃问责相关官员和基层政府?
这些疑问至少目前还缺乏明确的说法,眼下的严查,可能只有“叫停”还比较明确,“叫停”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的现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既成事实、那些已经对农民形成侵害的情形,只是强调“整改”、“严查”,但如何“整改”、“严查”,还需明确规定。
另外,如果清查行动只是建立在“地方自查”的基础上,其结果很可能会打一些折扣——问题本来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罔顾国家政策规定、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而造成的,其主观故意十分明显,如果只是自查自纠,地方政府和官员能完全公正客观地自己查自己吗?
在目前城乡土地级差收益悬殊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和官员原本就有着突破政策规定的强烈冲动。因此,国家层面的纠偏、清查和整治,就成为格外重要的利益平衡机制。这种纠偏、清查和整治所维护的,也不仅仅是广大失去家园、被迫上楼的农民的利益,更是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
严查农民“被上楼”,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搞成对基层政府不法行为的事后追认。(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