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不是职场的“小白鼠”

时间:2011-02-16 14:35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记者从广州劳动部门了解到,广州市劳动执法、总工会、公安、建委等八部门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广州市萝岗区一家规模较大的世界500强企业的子公司,使用实习生多达1200多名,人数竟超过了正式员工,监管部门勒令其短期内进行整改(2月14日《中国青年报》)。

  跨国企业之所以大量使用实习生,看重的是廉价劳动力,既不用交“五险一金”,也不用发加班费,甚至可以无偿使用。其实,这种现象并非只存在于广东省这家跨国企业,它不过是很多企业用工现状的一个缩影。

  碰巧的是,最近,国内主要的人力资源网站“前程无忧”,也对大学生实习安全进行了一项专门调查,结果显示:九成实习生遭遇过权益受损,46%的学生自述实习期有上当的经历或感受,27%的学生实习时没有签订实习协议。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前三位,90%以上的大学生在明知权益受损情况下选择“忍气吞声”。

  显然,实习生正在演变成职场的“小白鼠”,任人宰割。

  究其根源,一方面,一些企业公然无视法律。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实习生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倘若企业大量将实习生作为正式劳动力使用,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律,还与变相使用“黑工人”没有两样。尽管有些企业和实习生签订了相关协议,但类似协议大都有意规避劳动法律的规定,尤其当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等意外时,往往会求助无门,不能得到任何赔偿。

  与此同时,法律存在漏洞,一些监管部门也存在“不作为”问题。就目前而言,除广东省地方法规规定实习生不得超过企业正式人员20%的上限外,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实习生占企业用工总人数上限的法律规定,这在无形中也纵容了企业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劳动监督部门,对一些企业将固定性岗位转变为劳务派遣岗位,采取劳动力外包,规避企业责任,或出台所谓的“内部厂规”,稀释劳动法规规定等行为,熟视无睹,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此次广州市劳动执法、总工会、公安等八部门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时,才偶然发现这家跨国企业实习员工多于正式员工,就印证了这点。

  此外,尽管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可在一些地方,劳务中介已经成为部分学校和企业之间输送实习生的桥梁,不能否认,学校和中介也从实习生身上分得一杯羹。

  笔者认为,要想扭转企业大批量聘用实习生的态势,立法、监管、教育等部门都要给力。(吴睿鸫)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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