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受罚之N问

时间:2011-01-27 16:11   来源:红网

    家乐福等超市因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遭消费者举报,发改委查实后作出处罚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发改委网站1月26日)。

    本人为数不很多的超市购物经历中,从没想到大超市会故意玩弄“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等等小把戏,因为船大难掉头,大超市关门比小商店关门、小摊贩收场损失更大。因此大超市经营应比小商店、小摊贩更重长远利益,更重信誉,从而更愿意诚实些。即使现在面对网站阅读《家乐福沃尔玛因价格欺诈被发改委罚款》,也难以想象家乐福、沃尔玛这样的大公司也会玩弄这些小手腕。沃尔玛是一家美国的世界性连锁企业,以营业额计算为全球最大的公司,连续三年在美国《财富》杂志全球500强企业中居首,可谓举世皆知。家乐福是大卖场业态的首创者,是欧洲第一大零售商,世界第二大国际化零售连锁集团,现拥有11,000多家营运零售单位,业务范围遍及世界30个国家和地区。

    那么,到底是哪些因素让他们认为玩弄价格欺诈是理性行为?是什么原因让他们愿意并敢于铤而走险让信誉扫地?难道是在我国违法成本实在太低?甚至是商业欺诈现象实在普遍从而谁诚实谁吃亏?设想,如果沃尔玛在其本土玩弄这些花招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如果家乐福在欧洲敢于肆无忌惮耍弄这些手段会是什么样的结局?让人惊叹的是,一名台湾籍女导游在东京神户等城市,对大陆游客说,您们放心,在这里不会因为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而上当,如果你真的买到了,只要保住证据,你就发财了,老板就要坐牢了。很显然,顾客的发财应当是来自对老板的惩罚,老板坐牢会导致公司破产,所以老板是绝不敢随意玩火的。

    可是中国大陆这次,多地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对此,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省会城市超市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经查实,确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请问,有哪位勇敢举报的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因此而发财没?有哪位老板真正被罚得捶胸顿足并且去坐大牢没?

    联想到自打消费者维权英雄王海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操作,有谁得到执法者真诚而得力的支持?为什么假冒伪劣商品得以横行无忌?为什么价格欺诈等奸商行为敢于恣意放肆?是否因为他们面对的消费者没有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有力的保护?是否因为执法者对本来就不够硬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更加疲软?来一下逆向推理,是否家乐福、沃尔玛敢于价格欺诈是中国大陆消费者权益状况使然?是否这类价格欺诈已经在商业市场司空见惯而家乐福、沃尔玛树大招风?是否其他小商店小摊贩此类价格欺诈泛滥而法难责众?春节长假就在眼前,春节购物大潮兴起,商家居然还敢价格欺诈,平时就不敢?

    如果发改委的价格欺诈检查工作只针对假期,如何收到长效甚至有效?能否建立正常的重奖举报通道、建立公开透明的重罚规则、以便形成正常的而非节假应景式的或运动式的反欺诈商业执法工作?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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