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海门市审计局接待四川省同行,被网贴曝“两天接待花10万”,引起公民质疑,海门审计局承认有接待方案存在,但网贴夸大其词,他们怀疑接待方案遗失在酒店,被人拿起来做文章。(1月3日《重庆日报》)
网友质疑海门市审计局的公务接待,不是坏事。审计部门专门审计其他公务机关部门公务收支情况,他们工作花了多少钱?花在哪里?是否超标?有没有巧立名目,公款私用?审计部门有权检查。审计部门工作与地位很重要,也很特殊,其只有清正廉洁,公正公平才能不辱使命。如果海门市审计局公务接待没有违规,光明正大,这次质疑仅是一个误解,那么只要审计局公开自己的开支帐目,用真相说话,这也是海门市审计局树立形象、宣传自我的好机会,通过网络质疑,查出一个清官、好官,不是件大好事吗?
公务接待凭什么花10万?为什么高消费?接待与工作有什么关系?网民对海门市审计局的质疑声风起云涌,海门市审计局处于舆论监督的风头浪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行政机关应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海门市审计局应该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当地政府部门网站上公开这次公务接待的项目、钱款等明细帐目和发票证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样才合法,有说服力。可是在新闻报道中,审计局局长没有提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而是口里申辩:“接待只花了2.3万元。”这样的申辩不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缺乏说服力,只能理解为当地部门的自说自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施行,至今2年7个月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该成为政府部门的一项基本工作,信息公开应成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习惯。然而,面对公务接待的质疑,当地审计局局长的表现似乎缺乏信息公开的意识。这是不想公开,对公务开支遮遮掩掩;还是工作能力差,没有很好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如果是前者,那么公务开支不透明,审计局有滥用或者腐败的嫌疑;如果是后者,那这位局长应该呆在适合自己能力的岗位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既是一项法律,也是政府部门系统内部的一个自律行为。从实际情况看,这样的自律行为作用不大,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的情况知之甚少。海门市审计局局长怀疑,这场公务接待风波是因接待方案遗失而引起。这说明社会公众了解政府部门的活动信息是多么的狭窄与偶然,又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呢?
自律的作用不大,只能另辟蹊径,通过“他律”来倒逼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只有社会公众真正掌握对官员的罢免权,才会迫使官员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常态,两天花10万元的丑闻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