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租房的“有形之手”当拍向中介

时间:2010-12-17 16:23   来源:人民网

  在众人的千呼万唤中,住建部终于向乱象丛生的住房租赁市场挥出了“有形之手”: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不能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等。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2月16日《北京晨报》)

  综观新规定的若干条文,住建部的意思表达得真切明白,要让租房户住着安心、呆着舒心,就在“出租户”和“租房户”身上做足文章,不是“不允许提高租金”,就是“不得拼租合租”,犯了规矩就不客气地“罚款”。这架势,颇有家长教育孩子“认真做作业否则挨批”的味道。只不过,孩子的脸皮和心眼,岂是家长“声严色厉”就能言听必从的?

  谁都知道,住房租赁市场陷入集体“亢奋”,租金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根本问题在于住房供求关系的失衡,很多人无房可买;直接原因是,“火箭式上涨”的商品房价格令许多人买不起房,廉租房等社会保障房又建设不足;间接原因则是租赁市场的不规范。既然住建部有意伸出有形之手理顺“不规范”一下子,就得找准命门。但显然,把矛头对准“出租户”和“租房户”,似乎找错了“靶子”。

  数字比文字更具说服力:人民日报刊文称,租房是很大一部分人群的居住方式,仅北京一地,就有1/4的家庭“住有所居”靠租房。而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对146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7.2%的人感觉目前城市中存在租房难问题。房屋信息制度不健全,租房者与出租者难见面,使得60.7%的人不得不通过“中介公司”找房子。而认为中介市场抬高租金的则高达63.2%。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租房人数众多,可租的房子又少,更重要的是,“大部分房源被中介垄断”,低价高价由中介说了算,出不出租由中介来做主,“房主”基本上把房子登记上去就“万事大吉”,“租户”基本上踏入中介门槛就得“任人宰割”。如此一来,撇开中介公司,只顾扼紧“房主”与“租户”喉咙的新规,别说实际操作性没有多大,就算实施开来估计也只剩下“裸奔”的份了。

  所以,办法制定者必须清楚,租房市场“不规范”的关键在于“中介公司”的不规范,据住建部统计与《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从事房产中介人员高达100万之众,约有60%的房产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而其对租房市场的炒作现象也由来已久,手段更是五花八门:合同不规范、转租现象频繁、房源被垄断、价格被操纵,经营过程囤积房源、哄抬房租、欺骗租户、过高收费、恶意炒高房租事件层不出穷。

  其实,用行政力量对“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与规范无可厚非。但政府的“有形之手”要挥得有力量、拍得更精准,就得先拿“中介公司”开刀,改变房产中介行业规范缺失的现状。要用严格的监管、犀利的处罚,淘汰掉租住房市场上“兴风作浪”、“长袖善舞”的中介贩子——起码去除这些“推波助澜”的大患,这比规定那些边边角角的什么地下室要不要出租、租户应不应合租之类的,要有意义得多。(崔中波)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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