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了全国“积分入户第一人”谢红芬的故事。从2009年12月开始,广东省中山市在国内率先进行探索,选出了第一批“积分入户”的农民工。今年前10个月,广东已有10.36万名农民工通过积分入户城镇。
在全国户籍改革停滞不前的情况下,广东率先实行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阶梯放水”式户籍改革算是启动,户籍闸门开得大了一些。这也让那些已经在广东定居的外来务工人员,有了一些落户的盼头。
但是,“积分入户”在为一部分农民工打开了户籍之门的同时,也将绝大多数农民工挡在门外。目前的积分入户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公。让积分入户的标准更合理,并进一步降低落户的门槛,当成为下一步的政策目标。
落户,本来应该只和农民工们的工作和居住权利相关,但是,细看广东积分入户的标准则显然附加了很多不相关的东西,为农民工落户设置了诸多高门槛。
如广东规定积分标准和文化程度挂钩,初中5分、本科以上学历可获80分;另外,积分标准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中级职称可获60分;入户也和社会服务与表彰奖励挂钩,献血每次可加2分,捐款每千元积2分,表彰奖励挂钩最高可获120分。但是,和农民工工作情况普遍相关的是参保情况加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等“五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才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50分。
按照这个积分入户的标准,一个本科学历相当于一个人工作16年,一个中级职称相当于一个人干12年,献5次血相当于干两年等。众所周知,农民工一般文化程度不高,也很少有人去搞什么职业资格认证或申请专业技术职称,然而,恰恰是在这些项目上,加分的余地最大。因此,对学历和职称加分政策的慷慨,并不值得欣赏,其背后恰恰是为目标群体设立的樊篱。
另一方面,刻意压低参保情况加分的分值,甚至设定50分的上限,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缩水。按照这个制度设计,如果其他项目没有加分,一个农民工即便在珠三角干上一辈子,也不可能落户。
在这种被缩水的权利面前,积分落户制度的进步价值有限。也正是因此,在一些地方,积分入户制度受到农民工的冷遇与质疑并不令人意外。
相信有关制度设计者不会不了解这些情况。现在,很多地方既要迎合户籍改革的大势,又要达到控制人口的目的。一项政策在社会公平与现实利益之间纠结若此,岂能不会问题多多?
因此,未来应该加大参保、纳税情况的加分权重,而且也要取消加分上限。参保与纳税是农民工在当地工作、并为当地发展做出贡献的直接证明,借此他们有正当的理由,要求当地政府给予他们市民待遇。在此之外,恐怕不应再附加太多其他的入户条件。
当然,户籍闸门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打开,需要有一个逐步的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并不意味着,各种歧视性落户政策是合理的和永存的。户籍改革的过程就是,逐步让那些不合理的落户政策和附加的落户条件,退出社会、退出历史舞台。
所以,在积分入户政策实施一年之际,有关方面应该看到这套制度并未化解“放开户籍”与“控制人口”之间的内在矛盾,由此而承认目前制度设计的不足,并尽快提出修正方案。■ 社论